解釋一種電影理論,主張導演即影片的“作者”(法語作"auteur")。起源此理論起源於1950年大的法國,並由特呂福和戈達爾,以及期刊《電影筆記》大力鼓吹。導演監督與“撰寫”拍攝現場與視覺腳本,所以導演對電影內容的責任比寫劇本的人來得更重大。電影導演作者論的擁護者認為,最成功的影片會帶有導演個人獨特的鑿斧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