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資質標準
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一級資質標準
1.1.1企業資產
淨資產2000萬元以上。
1.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1.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契約額2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工業製造設備安裝工程或電子工業環境工程2項;
(2)單項契約額1000萬元以上的電子系統工程3項;
(3)單項契約額1000萬元以上的建築智慧型化工程3項。
二級資質標準
1.2.1企業資產
淨資產800萬元以上。
1.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4人,其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0人。
(5)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承包工程範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電子工程、建築智慧型化工程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契約額2500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製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單項契約額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築智慧型化工程施工。
註:
1.電子工業製造設備安裝工程指:電子整機產品、電子基礎產品、電子材料及其他電子產品製造設備的安裝工程。
2.電子工業環境工程指:電子整機產品、電子基礎產品、電子材料及其他電子產品製造所需配備的潔淨、防微振、微波暗室、電磁兼容、防靜電、純水系統、廢水廢氣處理系統、大宗氣體純化系統、特種氣體系統、化學品配送系統等工程。
3.電子系統工程指:雷達、導航及天線系統工程;計算機網路工程;信息綜合業務網路工程;監控系統工程;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技術防範系統;智慧型化系統工程;應急指揮系統;射頻識別套用系統;智慧卡系統;收費系統;電子聲像工程;數據中心、電子機房工程;
其他電子系統工程。
4.建築智慧型化工程指:智慧型化集成系統及信息化套用系統;建築設備管理系統;安全技術防範系統;智慧卡套用系統;通訊系統;衛星接收及有線電視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計算機網路系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信息導引及發布系統;智慧型小區管理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大螢幕顯示系統;智慧型燈光、音響控制及舞台設施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機房工程等相關係統。
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計算機、電子、通信、自動化、電氣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