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特別是1997年以來,工作認真負責,直接管理、指導調處各類民間糾紛634件,防止民轉刑12件、械鬥17件,遏制集體上訪6次800多人;對近3年來回歸的22名刑釋解教人員開展“三位一體”的幫教安置工作出色,不僅沒有出現重新犯罪,有的還成為村組骨幹;擔任18家企業法律顧問,開展訴訟和非訴訟46件,為國家和當事人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600多萬元,促進了當地“兩個文明”建設。由於工作出色,年年被司法行政部門評為先進個人,在“一五”、“二五”普法、預防民間糾紛激化工作中,曾先後被常德市、津市市人民政府授予勞動模範,被記三等功,獲一等獎各一次、其他嘉獎六次。連續四年被評為優秀,1998年被市政府授予抗洪救災嘉獎。其業績被載入《世界優秀專家》網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