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監督制約
《半月談》雜誌近日盤點官員雷人官話,包括重慶江津區區委書記王銀峰的“跟政府作對就是惡”、宜黃縣官員的“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質問如此官員“還有何德何能停留在原來的位置上”。要追究說話人的責任,這很容易使人聯想到因言獲罪。
官人說話越來越雷人,這是人們共有的印象。“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發前人所未發;“跟政府作對就是惡”,言人所不敢言。類似言論引來輿論撻伐,但言者無罪,繼續穩坐釣魚台。或許在有關部門看來,雷人之語只是一個表達問題,謀大事者不拘小節。去年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替誰說話”語驚天下,鄭州市委組織部卻說,逯軍言論僅屬個人,組織部管不了。
在國人印象中,公民因言獲罪,就是限制言論自由,政治上則堵塞言路,不利於真理愈辯愈明。在“文革”時期,很多人因為言論忤逆上意,遭致政治清算甚至牢獄之災,弄得萬馬齊喑。國家排除因言獲罪,結果社會獲得越來越大的言論自由空間。
官員不是聖人或神仙,有時候情急之中,難免會說錯話。言與行,畢竟是兩個不同範疇,說說而已,只要“行正”就行了。因此,人們經常強調,“聽其言,觀其行”。官員說錯話,可以澄清,可以糾正。美國前總統小布希是有名的大嘴巴,不時說錯話,但美國人還是原諒他。撇開“行”,單獨計較官員的“言”,是沒有意義的。
但官員不是普通公民,其說錯話的權利不同於公民的言論自由,官員的身份限制了他的言論自由度。官員的言論,必須符合執政黨的執政理念,體現社會主流價值觀,這構成“政治正確”的基本要求。公開挑戰主流價值觀,公然向人民叫板,這樣的言論大概是任何社會都不能容忍的。環顧世界,因言論悖謬而辭職的高官,各國都有。
很多官員的雷人之語不是一時失言,不是個性與表達的問題,而是有其深刻的思想、觀念基礎,並見之於行動。王銀峰聲稱“跟政府作對就是惡”,事實上他不就是強令合法在建樓盤停工嗎?“宜黃官員”認為“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宜黃官員不正是濫施強拆的嗎?在語言狂悖的背後,是權力的濫用,是公民合法權利遭踐踏。
對此類官員做出適當處理,從維護執政黨的權威出發,很有必要。對於說話官員,有關部門有必要對其執政表現進行考查,作出評估。可以在兩個層面處理:一是停職反省,給他們辦辦“憲法學習班”,使他們對權力、權力與人民的關係有一個基本正確的認識;二是動一動他們的烏紗,讓那些公然蔑視民眾的官員下崗,這於其本人、於國於民都是好事!
不過這樣處理有局限性:官員的雷人之語說出了很多官員的真實想法,處分帶頭說話的大哥,是治標不治本。既然說真話受處分,大家乾脆就只做不說,反正講套話、講正確的廢話一直是很多官員所長。這只能使官員變得更偽善。
語言不僅是語言,而且是現實,它描述現實,建構現實。現實不變,權力與人民的關係不變,則官話亦不變。要治理官員雷人之語,治本之策不在於循聲找人,使之“因言獲罪”,而是要改變語言背後的現實。讓權力受到有效監督和制約,讓官員對人民負起責來,則官員雷人之語自然銷聲匿跡。
製造官民對立
如果要在權力場上,選出推陳出新、季季精彩的故事,那么官員雷言恐怕要當仁不讓了。以至於,近年每到下半年特別是年終歲尾,各類媒體都要來個綜合盤點。
2009年年末,新華網評選了2009官員“雷人雷語”排行榜:“這事不好說太細”、“為什麼不公布老百姓財產”、“你是哪個單位的”……逯軍那句震驚天下的“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更是眾望所歸“榮”登雷語榜之首。新華網近日又在首頁再次掛出了《官話兇猛,沒有最雷只有更雷》的文章:最具代表性的是最近幾條,比如,重慶江津區區委書記王銀峰的“跟政府作對就是惡”;署名慧昌的江西宜黃縣官員那句“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和2009年的官員雷言相比,一個讓人沮喪的現實是,2010年的官員官話的雷人程度,和去年相比基本沒有什麼大的改觀。不但看不到雷人度明顯減輕或好轉的趨勢,從雷人性質上講,也和去年的別無二致。
2009年可能是鄭州逯軍,南京周久耕,今年換成了宜黃慧昌和重慶王銀峰,從經適房、天價煙,變成強拆致死和風水門,但無論外在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這些新聞要素怎樣變化組合,情節如何引人入勝或雷得你外焦里嫩,稍微剝開那些官話花哨駁雜的外殼,就會發現其雷人核心是一成不變的。
那就是官話雷人的邏輯的驚人一致性——官員總是能在一句話中,故意或不經意地將民眾利益、媒體監督等神奇地置換到權力部門或政府的對立面。人為造成兩者的對立,而看起來又是那么自然而然,在這套話語體系內,說話者甚至沒意識到這樣表述有何不妥,更沒想到自己的一句話,為何能激起那么強烈的民憤。
舉例為證:比如“替誰說話”、“你是哪個單位的”、“你是不是黨員”、“你敢曝光,我就叫它關閉”,這些話的語境各不相同,但那種官民對立的邏輯卻昭然若揭。同樣,“跟政府作對就是惡”、“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話里蘊涵簡單粗暴的對立邏輯也十分明顯。
若僅聽這些無知無恥無畏的狂言,似乎政府部門不是為民眾服務的,而是可以盡享權力輕狂,專門作威作福的。民眾讓渡私人權利,繳納稅費僱傭公權部門,本來是維持公共秩序、維護利益、購買公共服務。這是基本的現代政治常識。但從上述官腔可知,某些官員的權力驕縱帶來的快感,遮蔽了這種行政理性,他們不自覺就站到了民眾和公共利益的對立面,以為自己可以憑藉手中職權,呼三喝四頤指氣使。
而從更深層意義上講,言由心生,當某地方官員肆無忌憚地拋出帶有恐嚇性的官話,或者張嘴就是明顯與公眾利益相悖的胡話,而且每年盤點此類新聞都是一抓一把時,這種雷言雷行已超越個體素養層面,而是呈現出權力失范慣性下的驕縱狂傲之態。往更深處探尋,可能已不是某個官員口無遮攔的無心之失,而是折射了當地官場生態和權力格局的飛揚跋扈。
雷人官話縱覽
1.“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爸是李剛”。——2010年10月16日,官二代李啟銘(又名李一帆)在河北大學校園駕車超速行駛,撞上兩名女大學新生,造成一死一傷的人間慘劇。撞人後,李非但不救人,還裝作沒事發生一樣去接其女友,之後被校園保全及其旁觀同學攔下後的發出的囂張言論。該言論被評為“史上最囂張的官話”。據悉:其父李剛為河北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
(事情經過:從16日開始,在人人網、天涯、豆瓣、貓撲等論壇上,陸續出現有關“兩大學女生河大校園內被車撞飛,肇事司機無悔意口出狂言”等帖子和照片,並被火速分享和轉發。據網友描述,10月16日晚9時40分許,在河北大學新區生活區,一輛黑色轎車將兩名女生撞出幾米遠,據稱副駕駛位置的車玻璃被撞碎。被撞的兩女孩一人昏迷,一人不能動但還有較為清醒的意識,昏迷女孩頭部有血跡。據悉,受害學生均系河大工商學院大一新生,事故發生時兩女生正在校園內練習輪滑。
事發後,肇事司機若無其事,繼續開車去接女友。他接完女友後,從兩名被撞女生旁開過都不停,而且速度很快。在該車將要開出校門時,被保全和眾多學生攔住,交警趕到將其帶走。有目擊者陳述,當保全和學生勒令肇事司機下車時,肇事者卻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爸是李剛。”)
2.“中國須忍受更高的物價上漲率,現在加息難以控制通脹,且會對經濟產生負面影響”。——2010年10月13日,發改委專家,被評為“史上最冷酷的官話”(摘自:2010年10月14日《南方都市報》)
3.“跟政府作對就是惡”——2010年10月8日,重慶江津區區委書記王銀峰,該言論被冠為“史上最恐怖的官話”。
4.“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2010年10月,宜黃縣官員,該言論被冠為“史上最無恥的官話”。
5.“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2009年,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對記者說
鄭州市須水鎮西崗村原本被劃撥為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上,竟然被開發商建起了12幢連體別墅和兩幢樓中樓。當記者要求主管信訪工作的副局長逯軍對於他們出具的信訪處理意見進行解釋時,這位副局長卻問記者逯大人忘記了“黨代表的是最廣大的人民民眾的利益”,在逯大人的眼裡,大概黨的利益跟老百姓的利益是應該嚴格區劃分開的,逯大人好大的膽量!就這樣赤裸裸的將黨和百姓推上了一個利益對立的層面上來,這還了得!不過話說回來,我自揣測,其實逯大人心裡跟明鏡一樣,他不過是想讓記者替自己說話而已。
6.“當面拒賄,是人民的罪人”——2009年,原慶城縣委書記張暢鈺庭審時如此自辯。
好一個“當面拒賄,成為人民的罪人”!這話虧你有顏面說出,拒賄可以成為人民的罪人,那么受賄就是人民的功臣了?我不知道這位前書記當時庭審的時候,是不是大腦意識有些錯亂,以至於拋出這樣人人忍俊不禁的荒唐理念。按照你的意思,為了不成為人民眼裡的“罪人”,舉國上下的官員們實在應該堂堂正正的受賄了,如是這樣,那么,就讓受賄來的更猛烈些吧!
7.“這事你應該向著政府說話”——2009年,吉林梨樹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稱
如果說逯大人的話還有點“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羞答答,那么“向著政府說話”則已經將那層骯髒的遮羞布扯了下來,開始將某些更加骯髒的東西赤裸裸的展現了出來。不過,讓我不解的是,我們一直說,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那么,在這位公務人員眼裡,這政府又是誰的政府呢?
8.“房地產商來我市投資,賺了算他們的,賠了算我們的!”——2009年,語出河北省廊坊市市長王愛民。
河北省廊坊市市長王愛民於今年“兩會”期間,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專訪時,如此發布他的招商口號。王愛民市長,就算招商心切,也不能拿著人民民眾的錢賠給房地產商吧?在房地產商面前,為何要如此低三下四?
9.“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訴你啊?臭不臭也要告訴你?”——2009年,語出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
在廣州市召開黃埔大道交通整治工作會上,記者在提問一個問題時,這位男子說:“那么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訴你啊?臭不臭也要告訴你?”此語盡顯官僚主義作風,男子因為這句雷人的語語,隨後被停職。
10.“受賄是為了經濟發展。”——2009年,語出重慶市潼南縣原常務副縣長譚新生。
11月4日,重慶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潼南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譚新生涉嫌受賄一案。庭審中,譚新生承認收受“禮金”、“獎金”的事實,但他辯稱:“我沒有受賄動機,所履行的是正常職務行為,是為了發展。”貪污受賄為了發展?此官員的話真夠無恥!
11.“車是借的。”——2009年,語出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檢察院女檢察長劉麗潔。
一個貧困縣的女檢察長,居然駕著近百萬元的豪車,被媒體曝光後,劉麗潔說車是借朋友的。而調查組的調查結果表示,劉麗潔所駕的百萬豪車是向一家企業借的。劉麗潔的“車是借的”,讓我們想到已經被判刑五年的廣東省佛山市教育局原局長馮彥榮,馮彥榮每次受賄時,都向行賄者打“欠條”,試圖以“借”來開脫。
12.“一樓二樓別去啊,要去就去跳五樓。”——2009年,語出河北省承德市牛圈子溝鎮黨委書記史國忠。
66歲的村民王秀珍,向史國忠書央求解決拆遷補償問題。史國忠以開會沒時間、不熟悉情況為由,讓王秀珍“別找他,反映也沒用”。王秀珍哭訴說:“要我去跳樓啊!”史國忠卻說:“這我還管不了,一樓二樓別去啊,要去就去(跳)五樓。”說完,甩手離開。這哪是政府官員,簡直就是流氓土匪。
13.“你是哪個單位的?”——2009年,語出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
在全運會的新聞發布會上,當有記者詢問關於中國跳水金牌全部內定的傳聞時,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冷不丁反問了一句“你是哪個單位的?”。周繼紅的這個簡單問句,不是人際交往中簡單的詢問,而是一種“權力的反問”。你可以明顯感到,其中隱藏著一種居高臨下的氣勢:你敢這樣?你算老幾?
14.“你是不是黨員?”——2009年,語出河南省鄭州市財政局預算外資金管理局城建處處長王冠旗。
河南省鄭州市一名報社記者,在報導1200萬元的養犬管理費去向時,採訪鄭州財政局預算外資金管理局城建處出長王冠旗,被王冠旗這樣質問。難道信息只向黨員公開?記者代表人民民眾了解自己的錢花在何處,這是天經地義的,更是國家法律的授權,真不知這位處長平日裡是如何履行黨員義務的?
15.“全部按法不如沒法!”——2009年,語出山東省青島市某郊區環保局的一位劉主任。
山東省青島市某郊區環保局幹了二十多年信訪工作的劉主任,在接受電視台採訪時,說出了“全部按法不如沒法?”在當前法治社會裡,政府官員口吐如此話語,著實令人無法理解。真不知在這位劉主任的心中,到底什麼事情該按法辦,又有多少事情不該按法辦呢?
16.“沒有利益觸動,我為什麼會幫你呢?”——2009年,語出上海市南匯交通執法大隊隊長。
因為善意的幫助他人,卻遭到了執法人員的“釣魚”,18歲的男青年孫中界無奈之下,砍掉自己的手指頭以證清白。當然,孫中界也用他的壯舉揪出了上海的“釣魚”執法事件。接受記者採訪時,上海市南匯交通執法大隊隊長表示:“沒有利益觸動,我為什麼會幫你呢?”在這位隊長看來,幫助別人必須要有利益。
根源究竟在哪
偶爾說一句雷人之語可能是失言,一個官員說雷人之語可能是用人失察,但這么多官員說出這么多的雷人之語,則無論如何不能歸之為個人素質問題。要知道,咱們的公務員可都是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考上去的角色,不說出類拔萃至少也是中上之選。特別是高級公務員,那更是黨組織鄭重考察、隆重任命下來的,素質之高早已非百姓所能企及。因此,說他們一生下來就是雷官,只能說雷語,打死也不信。
雷語頻發的根源只能從制度上找,從官員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中去找。大概除了最基層的村官們之外,中國的官員無一不是由上級任命的,這也就決定了他們具備了對平頭百姓們說雷語的基本條件。說幾句又怎么了?糊弄你又怎么了?只要上級高興,我照樣升官,照樣發財。如果不幸而被輿論曝光,讓上級臉上無光,才變得問題嚴重。如果事情真的發展至此,也不過揭示了一個更加不幸的事實:雷官雷語針對的總是老百姓,讓他對上級說說看,借個豹子膽他也不敢。
而且,官員們之所以說雷人之語,往往是因為有雷人之事。如重慶那位區委書記說那個話的前提竟然是對方的房子影響了區辦公樓的風水,而衡陽那位女子不去其他地方跳樓,偏偏選擇其他人一般小民不敢涉足的公安局,難道沒有一點隱情?公安局難道沒有一點責任?
而雷人之事的背後,則是官員們欲望在沒有制約的情況下扭曲與膨脹,是官員們對待民生民怨的冷漠與粗暴。而這些,相信都並非是“高素質”官員們的本性,而是人性中的小弱點在權力的誘惑與無制約情況下被扭曲、被放大的結果。權力腐蝕人,絕對的權力絕對腐蝕人。只有把這些官員們的權力嚴格地限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讓這些官員們的升遷真正由老百姓們說了算,他們才會奉百姓如上級、如父母,也不敢再說出雷翻老百姓的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