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區教育局

零陵區教育局

永州市零陵區教育局前身為永州市零陵區教育委員會,撤市建區改為市州市零陵區教育委員會,2002年5月改為永州市零陵區教育局至今 。

簡介

永州市零陵區教育局前身為永州市零陵區教育委員會,撤市建區改為市州市零陵區教育委員會,2002年5月改為永州市零陵區教育局至今 。

主要工作職能任務:1、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教育發展規劃;管理普通教育、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負責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籌措和管理教育事業經費,規劃校舍建設和教學設備建設;指導教育教學改革,促進教學計畫的實施,做好教育督導評估;組織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管理大中專畢業生的分配和就業工作;依法保護教師合法權益;承辦上級交辦事項。

2、審批、審核事項: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察、呈報、局屬單位的領導和幹部;負責離退休人員的審核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的實施;負責審批中國小校布局調整、危房改建和基建工程;審批全區中國小業學籍;對行政區的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審批。

主要成就:1996年以較高標準通過“兩基”年檢驗收; 2001年被評為全市“普九”年檢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國家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國小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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