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雲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根據《中共雲陽縣委、雲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雲陽委發〔2014〕22號)檔案精神,設立雲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雲陽縣委、雲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雲陽委發〔2014〕22號)檔案精神,設立雲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

劃入原縣投資促進辦公室(對口支援辦公室)履行的市內外的對口支援職責。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重慶市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檢查考核工作。
(二)調查研究並提出全縣扶貧工作目標、任務、政策和措施的意見和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扶貧項目資金、物資的分配和管理,對扶貧資金、物資進行檢查,監督和審計工作。
(四)負責全縣扶貧開發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管理;承擔跨地區、跨行業扶貧開發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片區扶貧開發項目的實施;協助縣級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對貧困地區有影響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統計信息工作。
(五)組織協調開展科技扶貧工作;組織協調貧困地區技術培訓工作和貧困鄉村幹部、農民的培訓。
(六)負責農村社會扶貧工作,聯繫重慶市扶貧幫扶集團和縣屬單位的定點扶貧。
(七)負責外援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有關扶貧的橫向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全縣對口支援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九)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的宣傳、調研及經驗交流總結。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及有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雲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秘、政工、信訪、接待、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扶貧培訓;負責扶貧工作的調研宣傳;承辦、督辦扶貧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社扶科(世行項目科)
負責管理社會扶貧物資;負責社會扶貧資料收集、情況介紹和信息發布;負責世行第五期項目準備、實施管理等工作;協助聯繫各級黨政部門、社會團體及個人對我縣貧困地區的幫扶工作;負責聯繫社會扶貧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貧困戶系統的錄入審核、檔案管理、日常查詢與管理維護。

(三)項目科
承辦扶貧項目考察、初審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提出項目計畫申報的初步方案;督促指導扶貧項目實施,組織竣工驗收;承辦扶貧審計、監測、統計工作。

(四)對口支援科
負責全縣對口支援的管理和協調工作。編制對口支援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對口支援的有關政策措施,並加強實施過程中的監督管理,確保落到實處;負責對口支援項目的申報、銜接工作;負責對口支援項目的跟蹤檢查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對口支援無償資金的計畫管理,對口支援項目的檢查驗收,以及對口支援經濟合作和無償援助項目的統計、報表工作;

擬定全縣對口支援重要活動方案,負責縣級領導率團考察、訪問對口支援省市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各省市區黨政對口支援代表團赴雲陽考察洽談的接待和協調工作;協助鎮鄉(民族鄉)、街道、縣級部門開展與對口支援省市相關單位的聯繫對接工作。

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其所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人民政府決策情況;在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對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監督的責任;協助駐在部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的責任;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其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督促、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定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措施的責任;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雲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科長職數4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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