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科技工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縣下達的科研攻關、"火炬"、"星火"、科技成果推廣和軟科學研究等科研計畫項目。
(三)組織或協助有關單位推廣套用科技成果,組織開展實用技術培訓。
(四)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技術貿易活動,審批和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認定、登記技術契約。
(五)組織宣傳貫徹專利法,負責專利管理、專利實施和推廣工作,管理專利代理機構。
(六)負責管理、使用和分配科技三項經費、科技事業費、科普經費等科技經費。
(七)指導、協調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工作,建立完善基層科技管理服務網路。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