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建於1950年5月15日,始稱雲南省寧洱專署人民法院,1951年2月改稱雲南省人民法院普洱分院,1955年2月改稱思茅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04年4月因成立思茅市改稱思茅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年4月因思茅市更名為普洱市而使用現名。

法院簡介

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建於1950年5月15日,始稱雲南省寧洱專署人民法院,1951年2月改稱雲南省人民法院普洱分院,1955年2月改稱思茅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04年4月因成立思茅市改稱思茅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年4月因思茅市更名為普洱市而使用現名。近年來,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普洱市委領導、市人大和上級法院監督指導下,始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實現“中國夢”,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統領,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圍繞每一件案件都讓人民民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為核心,按照“抓班子、帶隊伍、促審判”的工作思路,以“三大平台”“兩個中心”為突破口,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加強隊伍建設,夯實基層基礎,認真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不斷提升案件的審判質量,努力健全涉訴信訪工作措施,全面強化安全保衛和辦案安全防範工作力度,各項工作都有新進展,為普洱市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了良好的司法環境。

機構設定

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刑、民、行政、立案、審監、執行等審判業務部門,以及政治部、機關黨委、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局、法警支隊等綜合部門,共21個內設職能機構。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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