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文山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轄區面積2977平方公里,居住著漢、壯、苗、彝、回、傣等10餘個民族,人口49.3萬人。現有幹警91人,其中法官55人;研究生2人,本科學歷62人;中共黨員56人。有1個黨總支,9個黨支部。
機構設定
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監察室、行裝科、研究室、人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技術管理科、法警大隊、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內設執行綜合科、執行裁判庭)和馬塘、平壩2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文山市法院收案數均在3500件左右,約占全州法院的1/4強。多年來,市法院堅持改革創新,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大局為己任,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隊伍建設為基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懲處各類刑事犯罪,調節經濟關係,化解矛盾糾紛,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審判和其他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為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促進文山經濟和社會發展進步,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所獲榮譽
在全院幹警的努力下,法院各項工作均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成績,先後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法院”、 “全省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被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記“集體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綜治維穩先進集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集體、新農村建設先進集體、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優秀單位等榮譽稱號,馬塘法庭被州中級法院表彰為“優秀人民法庭”,全院幹警受到州、市級表彰6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