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文山水務局

雲南文山水務局

雲南文山水務局,貫徹執行國家《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電力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州水務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草案。 擬定全州水利、水電、供水、節水、防污、回用等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編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負責協調流域的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基本信息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電力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州水務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草案。

2、擬定全州水利、水電、供水、節水、防污、回用等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編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負責協調流域的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3、負責全州水資源管理(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州和跨縣水的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

4、擬定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定額和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5、按照資源與環保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州水資源保護規劃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負責江河湖庫水質、水量等水環境監測,實施排污許可制度,保護水的生態環境。

6、負責全州水務行政執法和水政監察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依法調解、仲裁和查處縣與縣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水事糾紛及案件。

7、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並實施監督管理;研究提出有關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組織指導搞活水資產經營;監督和管理水務國有資產。

8、負責全州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和農村水電、鄉鎮供水、人畜飲水、農田水利等重點水務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包括規劃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報告的編制和審查審批,監督和指導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等工程建設法規和水務工程技術規程、規範、質量標準的貫徹執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及竣工驗收等;負責對水務工程建設、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檢測試驗單位及執業人員資質、資格的監管。

9、組織水務工程設施及水域、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湖、庫以及河口、河岸、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辦理國際、省際河流文山州境段的有關事務;組織建設、管理跨縣的具有控制性的水務工程;負責實施水庫、大壩、水電站、供水設施安全監管。

10、負責全州河道、湖泊、水庫、堤防、閘壩等水務設施的管理工作;主管農村水利、人畜飲水、城鄉供水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農村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1、負責全州水土保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審批開發建設項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綜合防治並發布公告。

12、管理全州水能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水利行業的小水電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組織協調實施水利行業的農電體制改革、農網改造、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和電力扶貧工作。

13、負責水務系統科技、教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州水務隊伍建設。歸口管理行業培訓工作;擬定水利水電 行業職業智慧型開發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14、承擔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對江河、湖泊、重要水利水電工程和重點城市的防汛實施統一調度。

15、主管雲南文山水文水資源分局黨務工作,對業務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16、承辦州委、州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資產財務科、水務管理科、水務建設科 、 水電科、 水利科、 水政水資源科(全州節約用水辦公室)、 政治處、 辦公室

所屬單位

文山州水務局水土保持站、 文山州水政監察支隊、文山州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文山州水務局職工培訓學校、文山州水利電力勘察設計院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