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流域綜合規劃是指導流域治理開發和保護管理的綱領性檔案,內容包括流域概況、地形地質、經濟社會發展預測、總體規劃、防洪規劃、治澇規劃、河道治理規劃、水資源評價與配置、城鄉供水規劃、灌溉規劃、水力發電規劃、跨流域調水規劃、航運規劃、水利血防規劃等專業規劃,幹流治理開發與保護規劃,主要支流及重要湖泊開發治理與保護規劃,規劃實施意見及效果分析,結論與今後工作意見等。
新一輪
歷史背景
我國長江、黃河、淮河等主要江河上一輪綜合規劃在上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完成,大部分規划水平年已過,總體與現狀形勢要求不適應。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流域治理開發和保護管理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作為指導流域治理開發和保護管理的綱領性檔案,流域綜合規劃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規劃對象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流域綜合規劃相對滯後,必須及時修編,才能應對各個方面的變化,才能保障流域的可持續發展。中國的發展階段發生了深刻變化GDP快速增加、人口增加、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城鄉發展差距大、區域發展不協調、資源環境問題突出。
中國的發展階段發生了深刻變化。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發展機遇與矛盾凸現並存”的新階段,主要特徵之一是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矛盾與粗放型經濟成長方式尚未根本改變,能源、資源、環境、技術的瓶頸問題日益突出。經濟社會發展進入經濟體制深刻變化、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關鍵時期。國家的政策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為了應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中央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調整。
總體思路
以人水和諧為重點。以促進流域可持續發展為本質要求。 著重研究提出防洪減災、水資源開發利用、水生態與環境保護的限制條件和控制性指標。更加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管理,著重合理界定河流(河段)的功能定位,規範流域空間開發秩序。
工作安排
全國流域綜合規劃修編工作分兩個層次開展工作,一是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重點完成長江、黃河、淮河、海河、松遼、珠江、太湖等七大流域綜合規劃的修編工作;二是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其他重要跨省支流和跨國界河流,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主要河流綜合規劃,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流域綜合規劃體系。規劃基準年為2005年,近期水平年為2020年,遠期水平年為2030年。
主要任務
科學論證和統籌協調興利與除害、開發與保護、整體與局部、近期與長遠的關係,以實現開發與保護並重、整體與局部雙贏、近期與長遠兼顧為目標,明確流域治理、開發與保護的優先領域和順序,充分發揮河流的多種功能和綜合利用效益。對生態良好的流域,要協調好流域開發和保護的關係;對生態嚴重惡化的流域,要提出有效遏制流域生態惡化的修復與保護措施。
工作重點
基礎工作重點是對已有的專業規劃及行業規劃等相關規劃成果和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協調與銜接;原則上不安排流域綜合規劃修編的外業勘察工作,必要時進行少量的補充收集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