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農、林、牧、漁、蔬菜、農機等產業發展的對策和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研究擬定全區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指導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最佳化資源配置,推進產業化經營;組織開展農業項目的編制、申報、立項、登記工作,經批准後實施。
4、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監督指導農村土地承包、村級財務、集體資產管理和耕地使用權流轉;組織開展農村經濟統計和農民負擔的監督檢查工作。
5、組織實施科技興農戰略,引進、示範、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採集、發布農村經濟信息,協調開展農業科技教育、農村基層幹部教育和農民職業技能培訓。
6、負責全區農業機械的登記、發證和安全監理工作,辦理農業機構的年檢、年審。加強農機待業管理,組織開展農機化技術推廣和新機具推廣。
7、組織實施森林資源普查和“林果業富民工程”,加強林地、林木管理,部署落實植樹造林、退耕還林、松材線蟲病除治工作,組織撲救森林火災。
8、組織實施“畜牧、漁業富民行動”,指導農戶發展養殖業生產,部署動物疫病的監測與防控,開展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監督,組織撲滅重大動物疫情。
9、承擔轄區農業行政執法,依法保護動植物資源;負責區域內種子、農藥、獸藥、飼料、肥料、農膜等農資質量監測、市場準入和監督管理;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10、加強農委機關幹部隊伍的管理,組織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和隊伍作風建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務“三農”工作水平。
11、承擔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護林防火指揮部、村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農科教統籌協調領導小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農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雨山區農業委員會(林業局)是主管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轄雨山區農業綜合服務站。現有行政編制5名,事業編制32名,聘用人員13名。
部門領導職數4名。其中書記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機關內設機構:
辦公室
農機監理站
畜牧水產站
動物檢疫站
林業管理站
農技蔬菜植保站
農村經營管理站
科教與信息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