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市)區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計畫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並根據違紀者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黨內嚴重警告以下處分的決定,或向市委提出其它處分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市)區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記大過以下處分的決定,或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其它處分的建議;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部門好黨的紀檢工作、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六)調查研究全市黨風、黨紀和政紀方面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問題,以及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根據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實際,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
(七)會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及市直各黨委和政府做好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各縣(市)區和市直紀委領導班子、監察局(室)領導幹部人選;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紀檢組、監察室領導幹部的考察,提出任免意見;協助市委有關部門對市直紀檢組和市直紀委領導班子、監察局(室)的領導幹部進行考察,提出任免意見;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授權或交辦的其它任務。
領導工作分工
市紀委書記杜捷:主持市紀委全面工作。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柴樹林:協助杜捷書記負責市紀委日
常工作,分管辦公室、信訪室、糾風室、執法室、監察綜合室、幹部室工作。市紀委書記外出時,受書記委託主持市紀委全面工作。
市紀委副書記紀俊文:分管黨風室、宣教室、研究室、審理室工作。
市紀委副書記劉秀芹:分管案件一、二、三、四室工作。
市紀委常委姚寶柱:負責雞西礦業集團紀委工作。
市紀委常委、秘書長楊伯春:協助柴樹林副書記做好市紀委日常工作、市紀委會務和接待工作以及辦公室、機關總支工作。
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單守權:協助柴樹林副書記抓執法室、監察綜合室工作。
市紀委常委隋迎光:負責宣教室工作,協助紀俊文副書記抓黨風室工作。
市紀委常委朱春山:協助劉秀芹副書記抓案件工作。
市紀委常委張本雙:負責研究室工作,協助紀俊文副書記抓審理室工作。
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督促檢查並協調機關各室的業務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和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市紀委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及領導重大活動的安排;承擔檔案收發傳遞、機要通信、文書檔案和編髮信息等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審核、編髮有關檔案;負責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管理、安全保衛、職工生活福利及機關車輛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市紀委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反饋工作,負責編輯《雞西紀檢監察情況》並及時采編上報信息。(二)監察綜合室 負責收集、研究、綜合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工作,督促監察局長辦公會決定事項的辦理和落實;負責制發行政監察工作的檔案;負責監察局檔案的運轉、催辦工作;負責以監察局的名義與監察廳、市委、市政府和各縣市區政府的聯繫,承辦監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事項;負責系統內監察綜合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協調反腐敗抓源頭工作並做好情況綜合和信息反饋工作。
(三)政策法規研究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紀檢監察理論研究和紀檢監察學會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修訂本市紀檢監察法規和政策規定;參與有關部門擬定黨內法規和行政法規的工作;負責法規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法制建設具體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檢查紀檢監察法規的業務建設;負責配合立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有關行政法規和政策;負責市紀委大事記的編撰工作。
(四)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級黨委、政府部門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政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負責參與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五)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負責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失職責任追究制度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市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全市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活動;負責組織黨風巡視員開展黨風廉政巡視工作。
(六)信訪室(雞西市行政監察舉報中心)
負責辦理黨員、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並檢查、督辦信訪舉報案件;調查、了解、協調和解決民眾信訪舉報中反映突出問題,搞好信訪舉報情況分析及信訪統計,綜合反映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舉報信息;指導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
(七)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黨紀政紀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和電化教育及新聞報導工作。
(八)幹部管理室 負責機關幹部、人事工資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市直屬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人選審查、考核工作;負責對派駐紀檢監察幹部人選提名、考察和管理工作;對市直部門黨組提出的紀檢組負責人人選的考核、提出任免意見;負責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機關黨總支、工會、精神文明建設和離退休幹部的各項服務工作。
(九)紀檢監察一、二、三、四室
負責承辦分管範圍內的黨組織、政府部門市管幹部違紀案件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分管範圍內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工作;並做好案件統計和催辦工作,結合案件檢查工作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分管範圍內的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情況,調查分析黨員幹部違紀傾向,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地區、部門分管範圍如下:,
紀檢監察一室分管:虎林市、雞冠區、城子河區、市直黨群部門、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司法局和工交、農林等部門。
紀檢監察二室分管:雞東縣、滴道區、麻山區和市直綜合部門、城建、財貿、公安、文化等部門。
紀檢監察三室分管:密山市、恆山區、梨樹區和教育、衛生、民政及中省直等單位。
紀檢監察四室:負責全市案件綜合、統計和分析;調查研究黨員幹部違紀傾向,提出辦案對策;負責重大典型案件的催辦工作;承擔市委反腐敗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市紀委、市監察局檢查處理的案件和報請市委、市政府、省紀委、監察廳批准的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審核下一級黨委、紀委和監察機關報送備案的案件;受理需要由市紀委、市監察局複查複議、複審覆核案件;承擔市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指導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工作。
市委、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糾風辦)
市委、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設在市紀委、市監察局,由市紀委、市監察局代管,在市紀委、市監察局內部掛糾風辦的牌子,內設兩個科。
(一)綜合科
負責起草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的計畫、總結及會議講話、報告編寫簡報,負責文印工作。
(二)指導科
負責檢查指導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調查研究、掌握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情況;樹立典型,推廣經驗;負責政策諮詢,協調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