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教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措施和辦法。

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研究制定教育改革與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確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結構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三)管理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

(四)組織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美育、國防教育、勤工儉學和教學設備管理等工作 。

(五)主管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工作;負責高中階段學校教師資格審定,指導縣區國中以下教師資格審定工作;參與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系列的中初等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工作。

(六)對縣區政府和中等以下教育進行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指導各縣區的教育督導工作。

(七)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負責組織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工作。

(八)統籌管理教育費附加和編制部門預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直屬學校教育經費的籌措、教育收費等有關政策和規定並監督執行;統籌管理教育系統基建項目規劃、投資、招標。

(九)組織和指導學校開展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教育改革。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局、教育局黨委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領導講話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督辦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教育信息綜合和宣傳工作;負責文秘、印信管理有保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來信來訪,指導學校檔案建設;負責機關經費管理使用、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政策法規建設、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複議、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安全保衛以及機關和委直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工作。

(二)中教科

負責制定我市普通高中國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以實施素質教育為中心,搞好中學常規視導工作;保證國家教材的實施,組織審定地方教材的編寫,管理校本教材及初、高中學生用書;指導中學德育教育、信息技術、遠程教育及勞動技術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會綜合實踐和中學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管理農村中學綜合改革、“綠色證書”教育及全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指導高中招生考試,管理全市初、高中學籍及畢業證書工作;負責市級“三好”學生評定;綜合治理中學“三亂”現象,管理初高中規範化學校建,協助督導室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工作。

(三)初教科

制定我市國小教育、幼兒教育和掃盲教育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認真做好“普九”後的鞏固提高工作,指導民族學校實施新課程計畫方案;指導方課程教材的編審、校本課程教材的開發使用工作。普及學前兩年教育,指導有條件的市區和縣城普及學前三年教育;指導《幼兒教育指導綱要》實施工作,指導各縣(區)教委搞好國小課程改革、評價制度改革;規範管理國小(含民族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稚園(班)用書,監督初等教育(含國小、幼教、特教、民教)國家課程教材的使用,組織管理初等教育地方課程教材的編審工作;積極穩妥的推進國小英語和計算機課程的開設及遠程教育工作,加強對社會實踐、綜合活動課和勞動課的規範和指導;搞好初等教育常規視導工作,指導初等教育的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的改革,全面提高初等教育的教育質量;指導國小德育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安全教育和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協助督導室組織開展初等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普通、中等、初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含掃盲)技術教育;統籌規劃初等、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近期和長遠發展;協調職業教育與政府其它部門的關係;指導中等、初等職業學校在辦學體制、教育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指導中等初等職業教育的教材建設;制定教育教學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證書發放及各類考試;指導督促縣鄉兩級教育開展好農村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指導職業高中、職業國中的安全教育、國防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就業指導教育、遠程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協助督導室組織開展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孫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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