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收莊稼
雙搶原意指農村夏天“雙搶”——搶收莊稼搶種莊稼。水稻在南方一般種兩季,七月早稻成熟,收割後,得立即耕田插秧,務必在立秋左右將晚稻秧苗插下。因水稻插下後得六十多天才能成熟,八月插下十月收割。如果晚了季節,收成將大減,甚至絕收。
只有不到一個月工夫,收割,犁田,插秧十分忙,所以叫雙搶。
這時,有些農村學校會放農忙假,進城打工的人員也有請假雙搶的。
社會治安“雙搶”
如果不是指農村,那么就是有關社會治安的“雙搶”——“搶劫和搶奪 ”,這個更多的簡稱“兩搶”。搶奪罪與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與第二百六十三條分別規定: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奪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但沒有採用暴力或暴力威脅等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搶劫罪是指使用暴力、暴力相威脅以及其他手段,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二者的區別在於有沒有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然而,有時搶劫罪與搶奪罪並不容易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