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名法的核心內容
( 1 )全世界的植物命名文字統一用拉丁文
( 2 )每一種植物的名稱必須由兩個拉丁詞或拉丁化的字構成:
第一個詞為“屬名”,屬名的第一個字母必須大寫,相當於“姓”,為斜體;
第二個詞為“種加詞”,相於“名”,為斜體。
第三個詞為該植物命名人名的縮寫形式,可省去。
雙名法對植物學的貢獻
( 1 )每一種植物只有一個學名,而且這種學名不受地區、國別的限制,為全世界所通用。
( 2 )避免了“同名異物”、“同物異名”等混亂現象,使植物學的研究從此走向世界。
舉例
同物異名:同一種植物,但有不同別名
番薯: Ipomoea batatas
地瓜《閩雜記》 Ipomoea batatas
白薯《嶺南草藥志》 Ipomoea batatas
紅薯,香蕃薯《汲縣誌》 Ipomoea batatas
山芋《廣州植物志》 Ipomoea batatas
紅苕《廣州植物志》 Ipomoea batatas
同名異物:多種植物具有同一個名稱叫
芍藥 ( 毛莨科) Peonia lactiflora
芍藥( 大麗花,菊科)大麗花 Dahlia pinnata
斷腸草(蘿摩科) Cryptolepsis buchanani
斷腸草(罌粟科) Chelidonium majus
斷腸草(馬錢科) Gelsemium elegans
斷腸草(毛莨科) Aconitum dusnezoff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