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區委宣傳部

主要職責
1、根據中宣部、省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和區委的安排部署,制訂全區宣傳思想工作的規劃和措施。
2、負責全區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
3、負責引導社會輿論,負責全區對上對外的新聞宣傳。
4、負責從客觀上指導、協調全區文化藝術特別是精神產品的生產。聯繫區文化局,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協助區委組織部管理文體局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管理文體局未列入區委組織部管理的股級幹部。
5、負責規劃、部署全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全區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配合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推行雙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指導、推動、考核文明社區創建工作。
6、負責對外、對港澳宣傳工作的協調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涉台問題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7、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政工幹部系列的職稱評定工作。
8、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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