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隱性福利是指某些部門、單位在政策、制度之外發放的各種貨幣或非貨幣形式的收益。除了制度內的福利,哪怕是單位發給員工的大米、肥皂、抽紙等日常用品,都算是隱性福利。甚至有些制度內的福利,如果發放額度超過了發放標準,也算是隱性福利。比如交通補貼,本來應該發600元的,最後發了3000元,超出標準的2400元,也算是隱性福利。
隱性福利實際上應該算作“灰色收入”,但“灰色收入”不全是隱性福利,比如回扣。
種類
生活消費類
1、免費或低廉的食堂飯菜。
有媒體報導稱,部委食堂大多以自助餐為主,一頓午飯一般不會超過10塊錢,有些機關只需個人掏一兩塊錢“意思一下”。
2、勞保用品。
是最常見的福利,其發放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全全生產;常見的勞保用品有手套、安全帽等。而一些單位發放的勞保用品,並不一定和工作直接相關。如價值千元以上的大型超市購物卡、端午節發粽子、中秋節發月餅等。
3、電子產品
21世紀初,iPhone、iPad這些流行的電子產品也成了一些單位的隱性福利。
4、旅遊福利。
如上海一家國企的普通員工,每年僅旅遊福利就有6000元。某部委每年會給員工發500元的“圖書費”,以便大家看書學習。其他如免費的音樂會、電影、話劇門票等。
5、其他。
如給本科生員工提供免費攻讀在職研究生的福利;直接發錢,主要表現在優厚的津貼、補貼上;還有過節費、給單位做宣傳的補貼等。
單位特色類
如電信運營企業員工可以免除一定金額的話費,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等。同時,由於大型壟斷國企效益很好,會通過買保險等各種方式給員工增加福利。
假公濟私類
如,借改善辦公條件之機,給每位員工配電腦,甚至維修、更換都是單位買單,連單位的寬頻都進了進了家屬樓。
福利分房類
雖然早在1998年,國務院就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徹底廢止了原先的福利分房制度。但在一些單位,遠低於市場價的福利房依然存在。
在北京,僅職工宿舍這一福利,每月就能為一些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職工節省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租房開銷。要是能分到單位的福利房,就如同瞬間中了彩票,資產和收益都將在百萬以上。房子的面積跟職工的級別成正比,級別越高,房子越大。
1998年,福利分房被叫停後,一些地區部分單位以“集資合作建房”的名義,變相搞福利分房或商品房開發。2006年8月再次被制止後,福利房又以“經濟適用房”或者“限價房”的名義繼續存在。但分房的對象僅限於“核心公務員團隊”。
原因
1、分配製度不健全國外基本上沒有隱性福利,中國的隱性福利是在整個社會分配製度不健全、分配秩序不規範的大背景下出現的。誘發的原因很多,而一些部門、單位和人員“想方設法從公家謀取好處,美其名曰改善職工生活,存在片面追求物質利益的錯誤思想”,是其思想根源。
2、相關制度、政策不夠清晰細緻。
可以搞哪些福利、如何搞,講得不是很明確,同時對違規搞隱性福利要承擔何種法律等方面的責任,沒有明確、具體的便於操作的法則,在這種情況下,有的單位、有些人膽子大,就會繼續這么做。這是隱性福利屢禁不止的制度根源。
3、監管不到位。
一些部門總打一些擦邊球,監管部門不好懲罰或者不敢懲罰,也助長了這些問題的發生。
4、制度內有的東西沒有明確或“沒有給夠”,會引發一種衝動。
一些公職人員覺得自己的收入·(貨幣的、非貨幣的)總體上應該達到一定的水準,而制度安排的遠遠低於這個水準,他們為了跟市場上具有相同層次人員的工資福利水平找齊,就會另想辦法。
“沒給夠”的原因是,公職人員的數量到底是不是科學合理,政府心裡沒底。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制度內提高標準,而公職人員人浮於事,財政將負擔不起。而且,公共部門的工資以及制度內的福利要真是定高了,老百姓也會反感。比如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標準都不高,結果津貼補貼就發得較多,超過了基本工資。而各地區的津補貼很不平衡,有的地方很少,有的地方則發得太多了。福利發放的情況也一樣,正常的福利如果不清晰明確,隱性福利就可能泛濫。
來源
隱性福利的來源有好多方面,大部分實際上還是財政的錢,只不過不是用於工資支付或者福利支付的項目之下的資金,而是從其他渠道拆支或漏支等等;此外,有的來源於單位的創收。
在事業單位決算中,“工資福利支出”是一個大項。根據審計署的審計,擴大人員經費開支範圍的問題中,絕大部分用於職工工資,極少量用於科研項目聘用人員的社保費等,並不是簡單地“以項目名義發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