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縣科技局

4、研究擬訂有關科技財務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籌措科技資金;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外事經費;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5、研究制訂縣套用研究、高新技術研究及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和技術措施;負責組織縣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縣星火計畫、科技扶貧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

1、組織貫徹國家、自治區、市有關科學技術的方法、政策、法規;研究提出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研究提出縣重點產業技術政策;推動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縣科技創新能力。2、組織編制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和實施縣重大工程、重點實驗、科研中試基地等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的計畫。3、研究提出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指導、推進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研究提出科技法規的建議,推進科技政策和法規建設。4、研究擬訂有關科技財務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籌措科技資金;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外事經費;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5、研究制訂縣套用研究、高新技術研究及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和技術措施;負責組織縣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縣星火計畫、科技扶貧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7、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管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有關政策;組織指導縣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選拔、培養學術技術帶頭人。8、負責管理科技外事工作;負責科技合作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科技合作項目的資金、人才、技術、設備引進;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9、歸口管理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無形資產評估和技術、信息市場等工作;負責縣內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審批、登記。10、牽頭負責全縣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的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和進行督促檢查,推動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發展;負責縣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