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隆安縣地方志編纂委員辦公室(加掛隆安縣年鑑編輯部牌子,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第467號令規定,履行下列職責:①認真貫徹國家、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規,制定全縣地方志工作規劃及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②規範全縣地方志編纂業務,組織編纂《隆安縣誌》;負責對全縣各部門(專業)志的編修、續修的業務指導和協調,並組織實施評審、驗收各類志稿。
③承擔《隆安年鑑》編輯、出版發行任務。
④蒐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獻;組織開發利用地情資源;組織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學術交流活動和地方志編纂業務培訓。
⑤承擔隆安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隆安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股室。①綜合股
綜合股的工作職責是:①協助領導負責部門行政事務日常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②擬定工作制度,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督辦會議決定事項等;③負責公文收發、印製、處理和檔案、圖書資料、檔案管理;④負責財務及固定資產管理;⑤負責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組織、承辦、協調、聯繫工作;⑥承擔後勤保障和公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及其他公物、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⑦負責對外聯絡及來賓、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⑧承擔扶貧、老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工福利、戶籍、統計等方面的日常事務性工作;⑨做好印章管理、電話值班、保密、出勤統計、安全保衛、衛生值日、節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⑩完成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協助編輯部做好相關工作。
②編輯部。
編輯部的主要工作職責是:①協助領導制定《隆安縣誌》、《隆安年鑑》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擬定編纂篇目,確定編纂體例,組織實施編纂工作;具體承擔編輯、出版、發行工作;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全縣地方志鑒工作動態,注意收集有關修志、修鑒工作的信息和統計資料,及時向領導匯報工作情況,當好參謀助手,促進地方志的編修工作;③完成南寧市、自治區、國務院三級人民政府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地方志鑒業務的工作。
③指導室。
指導室的主要工作職責是:①指導行業志書、專業志書、行業年鑑的編纂、督促、審查和驗收工作;②指導《隆安縣誌》、《隆安年鑑》的資料收集、編纂工作,承辦並落實上級業務部門和本部門領導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③承擔全縣地方志編纂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參加修志理論研討和學術交流活動;4.負責起草、提供全縣有關修志工作的文稿,並承擔修志工作相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領導信息
隆安縣誌辦領導成員分工鄧振霄 主任
主持縣誌辦全面工作。組織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承擔《隆安縣誌》、《隆安年鑑》和其他地情文獻資料編纂、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對違反地方志法規的行為提出查處意見。完成縣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張元新 副主任
協助主任工作,分管綜合股。負責黨建組織、文秘、信訪、後勤、農村中心工作。
黃永清 副主任
協助主任工作,分管編輯部、聯絡指導股。負責《隆安縣誌》、《隆安年鑑》編輯部業務及信息工作;協助編纂地情文獻資料;開發利用地方志成果;指導、檢查縣直部門和鄉鎮修志工作;指導行業志書、專業志書、行業年鑑的編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