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朔縣科技局

八、負責全縣技術市場、民營科研機構、企業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科技情報檢索、技術貿易等管理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主要職責

二、研究我縣科學技術發展的趨勢和方向,開展技術經濟預測,根據我縣的具體實際、資源情況、發展目標,提出科學、合理的資源配置方式,為經濟建設當好科技參謀。
三、根據我縣的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編制科技規劃、計畫、重點攻關計畫及年度計畫和科技成果的推廣計畫。
四、組織管理、實施上級科委下達的科技項目和經費,管理好縣級三項經費和科技基金。
五、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星火計畫”、“火炬計畫”及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的制訂和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負責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的申報。
六、負責縣級科技成果登記、鑑定、評審和向上級申報獎勵;負責縣屬優秀科技工作者的評定和梅州市優秀科技工作者“金梅獎”候選人的推薦、科技保密、科技檔案及科技統計工作。
七、指導、協調部門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外事、橫向合作與交流。
八、負責全縣技術市場、民營科研機構、企業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科技情報檢索、技術貿易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專利工作,做好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工作、專利計畫、專利申請、專利實施及開發、專利許可證貿易、專利契約的簽證和認定登記;參與、指導以專利權為主的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查處冒充專利行為;參與專利契約糾紛仲裁工作,對專利侵權案件提供諮詢或鑑定意見;負責行政複議工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科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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