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根據《中共陽春市委陽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春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春發〔2014〕9號),設立陽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陽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陽江市和市有關科技、工業、商務、智慧財產權、信息化和口岸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工業、商務、智慧財產權、信息化和口岸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方案。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商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產業集群發展,指導企業實施名牌帶動戰略。
(四)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引導、指導工業、商業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陽江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商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六)牽頭負責企業數據採集、統計、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牽頭做好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擬定工業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八)負責組織實施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負責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和物流產業發展;負責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九)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組織國內展銷、經濟協作、市場開拓等經貿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商貿流通業行業管理、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
(十)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規範市場行為、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十一)負責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市場監測、分析、調控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民用爆破物品等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十二)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工作;推進進出口結構調整,促進服務視窗和服務外包發展。
(十三)負責組織赴境外參加各種外經貿交流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十四)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
(十五)參與制定促進外來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審核、核准等工作,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十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工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制訂本市口岸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口岸的綜合管理、協調及信息發布;配合有關部門檢查處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十八)負責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參與產業損害調查。
(十九)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二十)統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的信息化套用;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建設,協助推進國家、省、陽江市及本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二十一)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工業生產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物資管理。
(二十二)負責民用爆破物品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
(二十三)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創新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
(二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推薦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指導陽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基地、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二十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和專業鎮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建設。
(二十六)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二十七)負責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項目申報審批和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科技統計年報工作;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十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牽頭擬訂並協調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智慧財產權高層次戰略合作。
(二十九)負責全市專利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
(三十)指導協調科技、工業、商業、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三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結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如下內設機構。
負責經濟信息化、商務工作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起草本局綜合性檔案;承辦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督查、會議、接待、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本局物業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本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參與和組織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等行政行為,做好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報送備案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等工作;為本部門領導重大行政決策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二)人事管理股
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紀檢、監察、黨務、工、青、婦、機構編制、勞資、安全、保衛、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及承辦上級黨委、組織、宣傳等部門的工作;組織與協調全市工商企業職工教育及技術培訓工作,提出全市企業管理人員和經信系統公務員專業知識培訓及各類特種專業人員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國際間有關工商人才培訓的合作;指導企業管理培訓機構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會計法和財會規章、制度,正確行使財會人員的職責,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會制度,做好經濟核算及局機關人員的各項經濟保障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經濟運行股(市中小企業局、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
負責工業經濟的運行監測,分析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工業、高新技術產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和調控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企業數據信息採集、統計、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擬訂相關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培育大型骨幹企業;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和實施方案;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擬定工業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上級部門對成品油、煤炭流通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提出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管理、服務,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微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
(五)市場管理股
負責編制本市商品流通重點設施以及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和商業體系建設的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建設;負責市場監測、分析、調控和生活必需品儲備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商貿流通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工作。
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牽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負責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六)能源與循環經濟股(市節能監察中心)
指導節能降耗工作,制定節能降耗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推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推動企業開展自願清潔生產工作;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
(七)技術質量和園區發展股
負責工業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工作;審查、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陽江市和本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創新能力建設;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實施名牌帶動戰略。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
(八)無線電與信息化管理股
宣傳促進無線電頻譜資源共享和最佳化配置;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助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信息產品及信息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促進社會各領域信息化建設;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
(九)投資促進股
負責開展各種對外招商引資、投資促進活動;參與制定促進外來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擬訂對外招商引資計畫,組織實施重大項目對外招商;負責投資促進信息管理工作;負責與境外國家和地區以及國內的經濟合作交流;負責與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聯繫交流;負責依照有關規定審批、核准或核報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負責核准市管許可權的加工貿易業務;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與加工貿易企業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貿易管理股
負責制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和全市進出口貿易統計工作;組織進出口企業推廣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負責促進進出口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推進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實施;負責組織參加內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以及國(境)外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負責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和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貿易糾紛;協調指導對外貿易。
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的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管理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對民用爆破物品流通實施行政管理;負責繭絲綢產品流通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商務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口岸管理股
負責制訂本市口岸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口岸查驗單位協調管理,推進“大通關”建設;負責申請口岸建設和維護資金,並對資金的使用擬定計畫和監督使用;牽頭組織共建文明口岸等活動;負責口岸現場協調工作;參與口岸現場查驗、監管網路和信息工程的規劃和建設;負責陽春市進出境貨運車輛檢查場、大通關“一站式”服務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協調口岸各部門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負責科技、智慧財產權工作內設機構:
(十二)高新技術與智慧財產權股
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自主創新產品;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組織擬定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負責國家和省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編制實施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領域科技攻關及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組織申報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負責組織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組織實施國家、省、陽江市和本市創新基金(資金)項目。
負責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
承擔牽頭擬定並協調實施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措施;承擔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組織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智慧財產權政策法律諮詢;指導和監督智慧財產權社團、專利中介機構。
(十三)農村科技與產學研合作股
研究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的戰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訂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和科技扶貧計畫;負責星火龍頭企業的認定和考核工作,指導農業和農村科技產業示範、星火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建設;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產業基地建設的有關工作。
編制產學研合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項目;組織產學研創新聯盟、示範基地、創新平台建設;推進企業科技特派員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和重點新產品計畫;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有關科技外事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專業鎮;負責管理科技成果工作。
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政策及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工業、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27名。其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正股級領導職數 13名,副股級領導職數6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