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科工貿局

(十二)高新技術與科技發展股。 (十六)對外技術和服務貿易股。 梁欣副局長分管投資促進股(市招商局)、口岸管理股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起草本局綜合性檔案;承辦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督查、會議、接待、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本局物業管理工作; 承擔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對相關行業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人事培訓股。
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紀檢、監察、黨務、工、青、婦、機構編制、勞資、安全、保衛、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及承辦上級黨委、組織、宣傳等部門的工作;組織與協調全市工商企業職工教育及技術培訓工作,提出全市企業管理人員和科工貿系統公務員專業知識培訓及各類特種專業人員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國際間有關工商人才培訓的合作;指導企業管理培訓機構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會計法和財會規章、制度,正確行使財會人員的職責,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會制度,做好經濟核算及局機關人員的各項經濟保障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經濟運行股。
負責通用機械、汽車、航空產業、民用船舶、鋼鐵、有色金屬、稀土、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輕工、紡織服裝、食品、家電等行業管理;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監測分析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工業、高新技術產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和調控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重點企業監測、收集、整理、發布、分析工作;擬訂相關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和實施方案;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煤炭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市場體系建設股。
負責編制本市商品流通重點設施以及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和商業體系建設的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建設;負責市場監測、分析、調控和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商貿流通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工作。
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牽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負責對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和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六)貿易管理股(市酒類專賣管理局)。
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對酒類流通、民用爆破物品流通實施行政管理;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負責辦理全市酒類批發、零售許可證;負責辦理全市酒類批發、酒類零售許可證的年審工作;負責全市商務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
(七)能源與循環經濟股(市節能監察中心)。
指導節能降耗工作,制定節能降耗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推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推動企業開展自願清潔生產工作;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
(八)技術質量與園區發展股(市“雙轉移”辦公室)。
負責編制實施工業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查、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廣東省、陽江市和本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創新能力建設;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企業質量管理;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工作;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承擔市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農村科技股。
研究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的戰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訂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和科技扶貧計畫;負責星火龍頭企業的認定和考核工作,指導農業和農村科技產業示範、星火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建設;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產業基地建設的有關工作。
(十)智慧財產權股。
承擔牽頭擬定並協調實施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措施;承擔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組織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智慧財產權政策法律諮詢;指導和監督智慧財產權社團、專利中介機構;承擔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一)市無線電與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市信息產業局)。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
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有關信息產品及信息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促進社會各領域信息化建設;負責編制信息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技術領域各類別項目;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高新技術與科技發展股。
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自主創新產品;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組織擬定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專業鎮、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負責國家和省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編制實施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領域科技攻關及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組織申報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負責市科技三項經費安排、使用以及各項資金、有關經費的劃撥和預、決算,監督經費的使用管理;負責組織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組織實施國家、廣東省、陽江市和本市創新基金(資金)項目。
負責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
(十三)產學研合作股。
編制產學研合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項目;組織產學研創新聯盟、示範基地、創新平台建設;推進企業科技特派員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和重點新產品計畫;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有關科技外事審核工作;負責管理科技成果工作;承擔科學技術獎勵和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政策及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工業、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
(十四)市中小企業局(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
(十五)對外貿易發展股。
負責制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牽頭推廣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負責促進進出口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推進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實施;負責組織參加對內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以及國(境)外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負責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和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貿易糾紛;協調指導對外貿易。
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的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管理工作;指導對外援助業務的開展,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實施工作。
(十六)對外技術和服務貿易股。
負責執行技術貿易、服務貿易政策和措施;負責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品牌帶動戰略工作;負責技術進出口和兩用物項審核工作;促進高新技術和自主品牌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業務,協助辦理進口機電產品授權許可證事項和相關報送工作;負責實施機電產品以外的進出口商品目錄;審核企業申請限制類商品進出口經營資質;負責實施重要物資(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根據授權辦理有關進出口許可證事項;協調供應港澳的配額商品工作。
(十七)投資促進股(市招商局)。
負責開展各種招商引資、投資促進活動;參與制定促進外來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擬訂招商引資計畫,組織實施重大項目對外招商;負責投資促進信息管理工作;負責與境外國家和地區以及國內的經濟合作交流;負責與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聯繫交流;負責依照有關規定審批、核准或核報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負責核准市管許可權的加工貿易業務;編報和監督執行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國家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計畫;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與加工貿易企業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八)口岸管理股。
負責制訂本市口岸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口岸查驗單位協調管理,推進“大通關”建設;負責口岸開設、關閉、調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口岸的驗收工作;參與口岸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申請口岸建設和維護資金,並對資金的使用擬定計畫和監督使用;牽頭組織共建文明口岸等活動;負責口岸現場協調工作;參與口岸現場查驗、監管網路和信息工程的規劃和建設;負責陽春市進出境貨運車輛檢查場、大通關“一站式”服務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協調口岸各部門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領導分工

梁廣均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兼任陽春市知識產權局局長、陽春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
馮好記副局長分管市場體系建設股、貿易管理股(市酒類專賣管理局)工作。
楊海波副局長分管經濟運行股、能源與循環經濟股(市節能監察中心)、技術質量與園區發展股(市“雙轉移”辦公室)、市中小企業局(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工作。
冼業長副局長分管農村科技股、智慧財產權股、高新技術與科技發展股、產學研合作股工作。
陳超萍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計畫財會股、對外貿易發展股、對外技術和服務貿易股工作。
梁欣副局長分管投資促進股(市招商局)、口岸管理股工作。
羅世強黨組副書記分管人事培訓股、市無線電與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市信息產業局)、市重點項目跟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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