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本公司系由合肥陽光電源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合肥陽光成立於1997年11月28日,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之前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2010年7月23日,經合肥陽光董事會決議通過,由合肥陽光全體股東作為發起人,以經華普會計師事務所會審字3910號《審計報告》確認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5月31日的賬面淨資產173,345,875.80元按1:0.69226的比例折為12,000萬股,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10日,安徽省商務廳出具《關於同意合肥陽光電源有限公司轉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覆》(皖商資執字411號)同意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領取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商外資皖府資字228號)。2010年9月16日,公司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了新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為340000400000058,法定代表人為曹仁賢。
經營範圍
新能源發電電源、綠色環保節能電源的研製、生產、技術服務及轉讓和電源設備研製、生產、銷售。
所屬行業
輸配電及控制設備製造業
合作投資
2015年4月1日與阿里雲計算有限公司(簡稱“阿里雲”)簽訂《戰略合作協定》,雙方決定在智慧光伏電站、能源網際網路、網際網路金融、雲計算、大數據、信息安全等領域廣泛開展合作。在當天的發布會上,陽光電源發布“智慧光伏雲iSolarCloud”。
最新訊息
國內各地的光伏電站和分散式發電項目如火如荼之際,以逆變器起家的陽光電源(300274.SZ),如今也看好電站行業的前景,並逐步進入到電站項目的建設及運營中。一位接近陽光電源的高層昨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採訪時說,今年它將繼續加強分散式和地面電站項目的開發,總計規模估計要數百兆瓦,公司現有的項目籌建人員已基本到位,可能會擴容。
2013年6月底,該公司的光伏逆變器和電站系統集成的收入比例分別是60%和26%,利潤比例則為81%和14.14%。而今年,該公司會繼續加強光伏電站項目的投入,該板塊的收入及利潤比例有可能會上升。
前述高層稱,在地面電站方面,陽光電源去年已獲得了100兆瓦“路條”,還有一些“路條”沒有用完,今年會繼續申請“路條”,兩者的“路條”會集中於西部(如甘肅、青海)、中部(陝西、山西及河南)等地,“不過地面電站的整體競爭是相當激烈的,陽光電源還需要不斷去找優質項目並且與有關部門溝通,再推進這部分的業務。”此高層透露,從去年新的審批制度之後,已沒有大小“路條”之分,只要有接入條件的地區就可去申報並備案,這給光伏企業帶來了相應的便利。
目前,中部光伏市場的前景應該更具吸引力。“發展光伏電站,重要因素是要看當地資源和電價。如果東部是100%的光照條件,那么中部和西部分別是120%和140%以上,但中部和東部的電價又較接近(分別為0.95元/千瓦時和1元/千瓦時),因而中部電站項目的收益率將會更高。”
他還說到,目前陽光電源的光伏地面電站分為兩大部分:首先是工程總承包模式(即EPC),已有一定的客戶群;其次,則是其公司自己融資籌建電站項目並持有、轉售等。“EPC模式的收益並不高,儘管此前也做了一些客戶,但今後陽光電源可能還是希望著重開發自己的電站項目,現在已在西北和中部儲備項目。”
光伏電站與陽光電源的傳統逆變器產業有著很大的區別。“前者是項目管理的概念,你需要做產品的集成、工程系統解決方案,同時又要考慮到尋找好的區域資源及電價。雖然太陽的資源看似是無窮的,但是各地的土地資源有限,需要在國家大力支持且開發還不是特別多的情況下拿到一些好的項目,這是目前該公司著重考慮的事情。”該高層表示。
對於分散式發電這部分業務,該高層強調,毫無疑問同樣是陽光電源今年的重點方向。
“開發分散式項目,要比光伏地面電站更難一些,生產關係較複雜。”他說,如果是地面電站,只要選好位置、光照角度就可以做;但分散式發電項目往往會與現有的園區企業打交道,比如說在一個科技園區內各大公司的工廠屋頂上去設光伏支架和組件,每個園區的企業千差萬別,這類企業能維持多久的經營、其電費給付情況如何,都需要陽光電源等建設方來考量。“不過,國家已撥付了0.42元/千瓦時的分散式電價補貼,加上合肥也有較好的政策條件,這部分業務還是具有較強吸引力的。”
就在不久前,國家能源局公布了2014年的14G瓦裝機目標。其中,安徽(陽光電源所在省)獲得了總計550兆瓦的指標,分散式約300兆瓦,其餘為光伏地面電站指標。前述高層也透露,陽光電源應會積極爭取這些指標。“在做電站項目上,我們已抽調和招聘了100多人,其中西北有30人左右,而其餘一大部分人馬都在開發分散式電站項目。”
2013年第一到第三季度,陽光電源營收分別為1.55億元、7.23億元和12.6億元,而歸屬淨利潤則是523萬元、5391萬元和1.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