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金鳳

陸金鳳

陸金鳳,女,20歲,國小文化程度,1975年出生在山西省運城市土懷鄉陸各莊。1995年在陝西鹹陽被依法處決。

背景

陸金鳳出生不久,其父親和祖父在兩次事故中相繼去世,因而被家人和村民認定是“災星”,數度險些被家人活埋。後被其母拚死救下,但童年飽受歧視和虐待。1988年,她母親也因病去世,悲憤的繼父和舅舅用棍子把她打出家門,村里也無人敢收留她。這一年她13歲。

陸金鳳隨後不得不踏上了流浪和乞討的道路。1989年,陸金鳳在運城郊外一座餐飲店外的垃圾堆中撿食剩飯時被飯店保全放狗咬傷,因流血過多昏倒路旁。飯店經理馬某見她有幾分姿色,便將她抬回救治,後以暴力手段威逼其從事賣淫活動。1991年陸金鳳被警方抓獲,處以勞動教養一年,1992年刑滿釋放,被遣返回原籍監管。

因為怕“災星”再帶來災禍,鄉人鼓動其繼父趕快將陸金鳳嫁出。恰逢其繼父有一遠親李某某住在慶陽縣西嶺村,從小患有殘疾,貧困無妻,父親便收了李家一千元彩禮錢,派人將陸金鳳強行押送到西嶺給李某某。李家一貧如洗,李某某常年癱瘓在床,衣食不能自理,家務事都靠老母照料,但是人性格老實內向,認命的陸金鳳決定安心服侍李某某生活。

但好景不長,陸金鳳被同村惡霸以兩千元價格強占。胡某生性暴瘧,酗酒成性,每次醉後必對陸金鳳毒打施暴。1992年到1993年,陸金鳳因不堪胡某的凌辱和虐待,多次尋找機會逃跑,但每次都被抓回毒打。胡某更製作5公斤鐵鐐一副長期將陸金鳳鎖在家中。1994年初陸金鳳再次設法逃跑,被胡某帶人追趕幾公里抓回後打斷右腿,從此被用鐵鎖禁錮在床上。

幾周后胡某外出經商,走前託付其表弟唐某、關某看押陸金鳳。兩人卻趁機對陸金鳳多次強姦,導致其懷孕。唐某新近喪偶,又因為孩子可能是自己的,便許諾陸金鳳將支付胡某一筆補償費以換取她的自由,並娶她為妻,使陸金鳳心生一線希望。

1994年底陸金鳳在唐家生下一名男嬰。1995年春節胡某回鄉過節,唐某心中害怕,仍將陸金鳳和孩子送回,並咬定孩子和他無關。胡某極為暴怒,將陸金鳳剝光衣服反綁雙手吊在樹上狠抽,並用刀猛戳她的大腿和下身拷問“姦夫”,將其折磨得死去活來。當晚唐某、關某怕出人命,前來勸解,卻被盛怒下的胡某持刀追砍,導致二人死亡。次日黎明,喝得大醉的胡某將被凍得奄奄一息的陸金鳳解下,拖進屋中再次毒打至昏迷,隨後自己也恨恨地睡去。

陸金鳳甦醒後,渾身血肉模糊,疼痛難忍,卻發現兒子已經被狠心的胡某掐死了,心懷絕望,失去理智,遂使盡渾身力氣,取鐮刀向熟睡中的胡某猛砍,致其死亡,並放火燒屋。火起,村民趕來救火,發現了渾身是血的陸金鳳持刀呆坐於地,而唐某、關某和胡某都被砍死。眾人大驚,憤怒的民眾將陸金鳳捆綁毆打,並將其扭送公安部門。

審判

此案被列為慶陽縣1995年特大案件,1995年3月陸金鳳被批准逮捕。經審訊,陸犯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慶陽縣法院認為陸犯雖然遭遇悲慘,其情可嘆,但她是勞改釋放人員,尚在監管期,且殺人事實清楚,法律無情,又逢特殊時期,所有罪行加重處理,應當判處死刑。陸犯不服,提出抗訴,但被駁回。

1995年12月24日陸金鳳被押往鹹陽,在公判大會上終審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當天下午,陸金鳳被執行槍決,結束了年輕而悲慘的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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