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旅遊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科學合理管理全縣旅遊業的健康發展,組織編制我縣旅遊事業發展的中、長、遠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2、負責全縣旅遊資源普查,景區規劃,並負責重點旅遊區(點)的開發建設、可研報告的申報立項工作。
3、研究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特色旅遊產品的開發;指導駐外旅遊辦事處的市場開發工作。
4、管理和指導全縣旅遊人才培訓,組織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並負責全縣旅遊統計上報工作。
5、制定各類旅遊景點、度假區、旅行社、涉外賓館飯店、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和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權益。
6、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人事、勞動、黨群等工作。
7、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能,陸良縣旅遊局下設4個職能科(室),其職責分別為:(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2、做好檔案處理、信息服務、政務督辦、會議籌辦、檔案管理、安全保衛、保密及章印管理等工作;
3、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及指導下屬事業單位、企業財務工作;
4、負責局機關黨支部、紀檢工作;
5、搞好車輛、傳真、電話、微機、列印設備等單位財產管理;
6、承擔內外聯絡、協調和日常接待工作,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知情出力的紐帶作用,同時做到早安排、多過問、勤走動,促使本單位始終保持“團結、務實、高效、廉潔奉公”運轉;
7、負責全局及下屬事業單位、企業人員的人事、勞動及考核等工作;
8、負責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實施,認真嚴格執行單位的考勤制度、信訪與督促檢查工作;
9、落實清潔衛生、黃金周假日值班制度;
10、認真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和協助各科室工作。
(二)市場開發科
1、研究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制定年度促銷計畫並組織實施;
2、組織參加國內外宣傳促銷活動及旅遊宣傳資料的編輯印製;
3、負責旅遊行業、旅遊組織間的聯絡、交流與合作,組織並接待國內外媒體及重要旅遊商對我縣旅遊進行考察、採訪、報導;
4、負責全縣各種旅遊節會活動的組織、策劃;
5、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指導旅遊局駐外辦事處,彩色沙林市場部的市場開發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和協助各科室工作。
(三)行業管理科(加掛規劃發展科牌子)
1、負責國家、省、市及我縣制定的關於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涉外賓館飯店、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的實施和組織檢查等工作;
2、組織旅遊從業人員業務技能培訓、考核;
3、負責旅遊定點單位、星級賓館、旅行社、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的推薦、申報和評定工作;
4、做好旅遊信息的整理、統計上報工作及旅遊經濟運行分析,旅遊行業動態分析工作;
5、貫徹執行國家旅遊業發展規劃,負責擬定全縣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6、負責協調、安排和管理政府旅遊業發展資金及其他開發建設資金;
7、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縣旅遊景區(點)的資源普查、旅遊規劃、景區建設及管理工作;
8、負責旅遊景區(點)及旅遊度假區的立項、起草可研報告及申報工作;
19、認真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和協助各科室工作。
(四)旅遊執法大隊(加掛質量監督管理科牌子)
按照《雲南省旅遊管理條例》總則要求,我縣在旅遊執法大隊加掛旅遊質量監督管理科牌子,其職責為:
1、具體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旅遊局關於旅遊質量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負責旅遊企業執法質監人員、質量協管員的培訓、考核、發證以及年審工作,負責執行質監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生產、旅遊保險等工作;
4、負責全縣旅遊從業人員、旅行社、賓館飯店等旅遊接待點的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抓好旅遊市場秩序整頓,受理並處理旅遊投訴;
5、監督、檢查全縣旅遊景區(點)基礎建設工程質量等工作;
6、受理並處理旅行社著力保證金的賠償案件;
7、認真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和協助各科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