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65年設陵東公社,1983年改陵東鄉。位於于洪區北部。1996年,面積15.7平方千米,人口1.2萬人,轄柳條、陵東、西窯、東窯、上崗子、觀音、田義、北四台子、方溪湖9個行政村。2001年12月28日,瀋陽市《城區劃地交接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紀要》同意將于洪區陵東鄉方溪湖村(面積2.5平方千米,434戶、1422人)和四台子村(面積1.9平方千米,513戶、1732人)整建制劃歸皇姑區。
2003年,撤銷陵東鄉,設立陵東街道,辦事處駐陵東街135號,面積14.8平方千米,轄7個行政村。2010年,將于洪區陵東街道黃河北大街以東區域劃歸皇姑區,保留陵東街道建制,辦公駐地不變;黃河北大街以西的四台子村、方溪湖村部分區域劃歸皇姑區三台子街道;將東陵區前進街道長大鐵路線以西區域劃歸皇姑區陵東街道。
行政區劃
210105022:~001 111金山社區 ~002 111東窯社區 ~004 111西窯社區~006 112觀音社區 ~008 111上崗子社區 ~009 111文官社區(原屬東陵區前進街道) ~010 111城建北尚社區(新增)~居易青年城社區
街道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人民政府關於街道工作方面的決定,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轄區內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發動轄區單位和民眾保護環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3、動員和領導居民及各單位、各部門開展社區建設工作;制定並實施社區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
4、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協調解決行政事務、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問題;
5、負責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由原農村集體經濟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轄區內普法教育工作,維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7、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指導、監督;
8、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綜治、信訪、維穩等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企業服務、在地統計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人員就業、社保、退管等社會保障工作;
12、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廉潔從業教育、案件查辦等工作;
13、協助武裝部門做好國防動員、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風、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遷、搶險救災、重大動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