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鼎[明代進士]

陳鼎(1388~1437年),字重器,新興縣人。明永樂十三年(1415年)中進士,授監察御史。在任執法無私,彈劾不避權勢。

士出巡雲南、江西、四川,鋤剔貪暴,撫慰貧弱,平反冤獄,所至畏服。宣德年間(1426~1435年),授任江西建昌知府,察民隱,革宿弊。時護衛官校橫暴如虎,悉捕正法,並把公署內的金璧珍玩,悉封進於朝,其叔父喜嘆日:“吾家本儒業,汝能淡泊,可無愧矣。”後升任右副都御史,捕蝗於河間諸郡。陳鼎官至刑部右侍郎。卒年4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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