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台灣政治人物]

陳長文[台灣政治人物]

陳長文(1944年-),祖籍福建省福州,台灣律師,前海基會秘書長,曾任台灣紅十字會總會會長,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伙人兼執行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

基本信息

簡介

陳長文陳長文

陳長文,1944年生於雲南省昆明,父親是國民黨籍軍人,於家中排行第四,上有二兄一姐。

1949年,其父帶著全家到台灣,陳長文自小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的眷村長大。

1967年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取得加拿大卑詩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得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法學博士。回台後參與創辦“理律法律事務所”,後為總負責人,並被台灣“國防部”聘為律師,任“國防部”法律總顧問。

1985年任“行政院經濟革新委員會”委員。

1988年出任國際紅十字會台灣分會秘書長。歷任台灣“哈佛大學同學會”會長,台灣商務仲裁協會常務理事,台灣“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理事,亞洲法學會理事,台北律師公會理事,台灣“醫事法學會”監事,“中國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

1990年4月被聘為“國是會議”籌備委員、主席團主席。同年6月以紅十字會秘書長身份訪問大陸,9月簽署《金門協定》。

1991年4月29日會見唐樹備,5月3日攜同海峽交流基金會訪問團全體成員拜會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兆國,11月7日在中南海紫光閣拜會國務院副總理吳學謙

1992年2月辭去海基會秘書長職務,專任副董事長。對台灣當局的大陸政策有所指摘,對兩岸關係持較為積極務實的態度。後辭去海基會副董事長職務,任台灣紅十字會會長。

政治立場

陳長文主張和平統一,曾根據此一立場發表多篇時論於台灣報刊。

家庭背景

父親

名陳壽人,字其椿,原籍福建省福州,畢業於黃埔軍校第六期,此後加入軍隊。1949年十月,從台灣被派往四川,於胡宗南將軍手下,擔任第六十九軍少將參謀長,後於四川邛崍五面山殉職。

主要著作

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兼述兩岸相關財經法律問題》
《企業財經法律導引─企業經營必知的法律思維》
《超國界法律彙編》
《必有一扇窗》
《CEO講堂》
《兩岸經驗20年》
《假設的同情—兩岸的理性與感性》
《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
《天堂從不曾撤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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