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贊(1919~1986),原名趙永堂。徐水縣吳家莊村人,貧苦農民家庭出身。民國28年(公元1939)參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徐水縣政府科員、公安局長。建國後調保定地區公安處任科長、副處長等職。
1952年,率保定專區民工赴官廳水庫施工,任指揮部主任。時物力、財力極缺,整個工地只有5輛汽車,全部石料需民工搬運,陳贊身先士卒,深入施工第一線,與民工同吃同工。1954年,任官廳水電工程處黨委副書記。自此,他決心投身於水電建設事業。1956年,官廳水電站竣工,毛澤東主席視察後題詞:慶祝官廳水庫工程勝利完成。陳贊露出欣慰的笑容。即調往新安江水電工程局,任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期間近4年未曾探家。周恩來總理贊他:“夏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1966年,新安江電站發電後,轉戰富春江水電站的建設。在進行第二期圍堰工程時,汛期迫近,最大難關是摸清水下情況,江水大,流速猛,潛水員下水後根本立不住腳,基礎摸不清,施工無法進行,陳贊走進潛水隊中,了解情況,鼓勵隊員:“圍堰工程任務堅,水下偵察第一關,莫道江水似猛虎,潛水工人膽如天。”隊員倍受鼓舞,江底情況終被摸清,保證了工程的順利進行。“文化大革命”中,陳贊被打成“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關“牛棚”5年之久。1973年,調國家水電部第十二工程局任黨委書記,相繼領導了烏溪江和緊水灘水電站的建設。施工中他常言:“變水害為水利,造福子孫後代,是我最大幸福,當我看到一條江河被征服,一座電站建起來,自己受多大累、多大委屈也高興,人生有這么幾次,也就不算白活了。”
1984年12月陳贊離職休養,後患癌症,病危期間,親筆寫了遺言:“一、我去世後喪事從儉,不開追悼會;二、遺體火化後,骨灰撒在千島湖內,作為永久歸宿;三、我家屬及子女不得向組織提任何額外要求。”1986年9月3日病逝,享年6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