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曾任常山縣第二中學教師,縣公安局芳村派出所民警、局政治處副股級宣傳幹事、常山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教導員等職。 2015年3月,公示擬任常山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高配副科級)。
處分
2015年4月,浙江省常山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吳丹(其時被抽調參加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專案工作)違規接受高消費娛樂活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衢州市紀委給予常山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錢青平黨內警告處分,常山縣監察局給予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陳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龔志光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