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能剛

陳能剛

陳能剛,男,漢族,1954年3月生,四川資陽人,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2000年3月畢業於四川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曾任四川省資陽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6年6月28,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9年12月——1982年02月,任簡陽縣賈家鄉計生專乾

1982年02月——1984年02月,任簡陽縣賈家鄉副鄉長(主持工作)

1984年02月——1988年08月,任簡陽縣賈家區副區長、區長(其間1986年7月——1988年7月四川省委黨校政治理論專業學習)

1988年08月——1990年12月,任簡陽縣賈家區委書記

1990年12月——1991年04月,任安岳縣委組織部長

1991年04月——1992年10月,任安岳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長

1992年10月——1995年06月,任安岳縣委常委、副縣長

1995年06月——1998年05月,任安岳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

1998年05月——2000年12月,任資陽地區行署副專員

(1998年03月——2000年03月四川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研究生班學習)

2000年12月——2004年08月,任資陽市副市長

2004年08月——2013年,任資陽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3年退居二線

2014年退休,享受正廳級待遇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1月13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四川省資陽市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陳能剛(已退休,享受正廳級待遇)以受賄罪決定逮捕 。

提起公訴

2016年6月28日,四川省資陽市委原常委、副市長陳能剛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川省瀘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能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陳能剛,聽取了其辯護人意見。四川省瀘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能剛利用其擔任資陽市委常委、副市長的職務便利,在公司發展、工程項目、征地拆遷、銀行貸款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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