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共產黨是我國的領導核心,市委作為黨的地方領導機構在政治生活中是當地的最高領導機構,市委常委會是該市的集體決策機構,對於該市的經濟、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工作有決策領導的作用。
人員組成
市委常委在各城市的組成有所不同,一般為以下人員組成,多為單數:
市委書記(一般兼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市委副書記、市長
市委副書記(一般負責黨務工作,兼任市委黨校校長)
常務副市長
市紀委書記
市委組織部長
市委宣傳部長
市委政法委書記
市委秘書長
市軍分區政委或司令員
其他,因地區不同而設定不同,如有的市將總工會主席列為市委常委,有的設定有市委常委、市委農工部長一職,有的地方還有重要的縣市區委書記兼任市委常委,有的為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任市委常委等。
以下職務根據地區各項因素可能入常:
1、市委統戰部長
2、排名較前的副市長
3、總工會主席、教工委書記
4、重要的區(縣)、縣級市或管委會黨(工)委書記
級別:地級市書記、市長為正廳級,其他常委為副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