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明[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林業局紀檢組長]

林業局紀檢組長陳玉明任縣林業局副局長、紀檢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東風林場禮金1萬元和價值500元的購物卡,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之便,將應由個人支付的飯費1400元和汽車維修費用1640元在東風林場財務上報銷,屬非法占有行為。

人物履歷

曾任昔陽縣林業局副局長、昔陽縣林業局紀檢組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7月,據晉中市紀委監察局訊息,昔陽縣紀檢監察幹部陳玉明因違紀被查處。

黨內警告

經查,昔陽縣2015年7月15日,昔陽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陳玉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上繳縣財政,並建議將其調離紀檢監察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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