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煒[明朝大臣]

字文耀,號恥庵,叔剛長子,明宣德五年(1430年)生。天順四年(1460年)登進士,授御史職。成化二十年(1484年),遷浙江左布政使,命未下而卒。

陳煒(1430~1484年),字文耀,號恥庵,叔剛長子,閩縣(今閩侯縣青口鎮大義村)人,明宣德五年(1430年)生。天順四年(1460年)登進士,授御史職。時京城都指揮使門達得皇上寵幸,大起冤獄陷害無辜,陳煒參劾其罪狀,門達被謫戍嶺表,朝廷內外,人心大快。南京給事中王徽,因論大學士劉吉結黨廢后事,被貶謫遠州,陳煒又上書論救,由是陳御史耿直敢言的聲名震動朝野,人號“敢言”。後巡按南畿,見蘇、松、常、鎮四郡連年受災歉收,命有關部門開倉分發糧食千萬石賑濟災民。舊時,諸漕運遇造舟時,都先以士兵月糧低價押於富家,以充造船費用,日久,月糧以空,使士卒家不得食。陳煒得知後,按其抵押時間計算本息,全部發還士卒。後改任北京提學,上奏停止生員充吏制度,又升任江西副使。江西民俗多訟,煒辦案認真,屢決疑獄,惟恐濫施刑罰冤枉好人,吏民敬畏如神。有盜賊越獄,同僚欲加罪守卒,按律當死二十七人。陳煒阻之曰:“一盜逃,刑者眾,法太峻”,遂議減刑。接著升為江西按察使,再升為布政使。弋陽、樂平兩縣因鄰界陂水糾紛,久爭不決,陳煒親入實地調查,經查證得知,陂水可溉樂平田地萬餘畝,等於弋陽受水患面積的20倍,逐判定陂水歸樂平縣灌溉,同時賠償弋陽縣受水患的損失,並代其負擔這些水田的徭役賦稅,兩縣百姓皆樂於接受。成化二十年(1484年),遷浙江左布政使,命未下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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