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通報
涵江區白沙鎮澳東村原支部書記陳銀忠、村主任章立新、支委陳洪明先後以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和該村陳列館加層建設購買水泥等名義,總計套取資金60721.60元,用於平時不能報銷入賬的開支。此外,陳銀忠還利用職便收受他人所送錢物3.1萬元。區紀委給予陳銀忠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處理,白沙鎮紀委分別給予章立新、陳洪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陳洪明,男,涵江區白沙鎮澳東村支委。
涵江區白沙鎮澳東村原支部書記陳銀忠、村主任章立新、支委陳洪明先後以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和該村陳列館加層建設購買水泥等名義,總計套取資金60721.60元,用於平時不能報銷入賬的開支。此外,陳銀忠還利用職便收受他人所送錢物3.1萬元。區紀委給予陳銀忠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處理,白沙鎮紀委分別給予章立新、陳洪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