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早逝,在二戰中從台灣跑到上海。孤島時期,她與日本上海駐屯軍高官關係深厚,獲得了上海南洋菸草公司總代理、英美菸草公司總經銷等肥差,並藉銷售菸草大發其財。戰爭期間,陳杏村曾以個人名義為日本軍隊捐獻了兩架戰鬥機,分別為“杏村1號”,“杏村2號”。1945年日本投降後,被以漢奸罪遭起訴,但她聘請律師為己辯護獲假釋,並回到台灣,台灣當局法院以迫於時勢壓力,兼與國民黨地下工作有關的理由,對“陳杏村漢奸案”宣布無罪。
回到台灣後,依然活躍在商場和政壇,成為聲名顯赫的女強人。除擔任大一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福光貿易株式會社社長、契德燃料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外,還出任台灣區青果輸出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直接主導了台灣面向海外,尤其是面向日本的香蕉出口貿易。在同業公會成立10周年(1961年)之際,陳杏村曾專門著文介紹《台灣香蕉外銷十年紀述》,謂“香蕉外銷制度,實已成為當前出口貨品之最健全制度。……如能比照香蕉輸日辦法,拓展整個青果出口外銷制度,深信有助於今後青果外銷之推廣。”台灣青果公會在外貿交易上大獲收益之餘,捐建了“果貿新村”,其中“果貿三村”為宋美齡親題村名。為此,陳杏村代表青果公會於1958年接受了由蔣介石等簽署的“陸海空軍褒狀”,受到國民黨政府嘉獎。
陳杏村有兩個兒子,小兒子謝哲信早年在日本京都留學,畢業後留在日本,為陳杏村在日貿易會社做代理。謝哲信後與日本人女性結婚,自己開了一家小貿易會社,也從事香蕉生意,但他的背景和氣魄則不及其母。謝哲信在日英年早逝,不及4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