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書[明代官員]

陳書 ,字特卿,一字葦庵。福建長樂人。八歲喪父,事母盡孝。好讀書,為文自成一家。康熙二十年(1681)舉人,授湖廣安仁知縣。

陳書 ,字特卿,一字葦庵。福建長樂人。八歲喪父,事母盡孝。好讀書,為文自成一家。康熙二十年(1681)舉人,授湖廣安仁知縣。革除祀南嶽由百姓捐金舊例。親訪苗家,開疏民智,將利用苗族淳樸民風而騙錢財者治罪,使行騙之風得以止息。後調任四川通江知縣,減茶稅,免加賦,政績斐然。擢任刑部廣東司主事,遷浙扛道監察御史。善決獄,冤獄多平反。懲治許多奸宄之徒。後掌登聞院及江南道,賜御製御纂經書《佩文韻府》等集。卒京邸。祀楚、蜀名宦。祀縣鄉賢祠。子允試,考授州判。父仕道,贈奉政大夫、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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