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陳明文,1955年5月13日出生,台灣省嘉義縣朴子市人,現任嘉義縣縣長,民進黨中常會會議主席。
陳明文為嘉義聞人陳福三之子,1977年,嘉義農專食品加工科(今國立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畢業後,以23歲的年齡當選嘉義縣議員。
1981年,陳明文當選嘉義縣議會議長,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副議長。之後陳明文於1985年當選台灣省議員,並且擔任台灣省議員期間完成東海大學哲學系的學業。
1989年與1994年連任台灣省議員,精省之後,陳明文於1998年當選第四屆“立法委員”。陳明文為嘉義縣林派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但是陳明文隸屬的中國國民黨長期偏向黃派的李雅景與翁重鈞,導致陳明文於2000年宣布不再重新參與國民黨黨員重登記,並且退出中國國民黨;
2001年,陳明文加入民主進步黨,並接受民主進步黨徵召參選嘉義縣長,並且於12月當選,完成嘉義縣首次的政黨輪替。陳明文也於2002年當選民進黨中央執行委員,而成為民進黨的重要地方人物之一。2005年,獲得民主進步黨提名,角逐連任嘉義縣縣長。
民進黨2008參選人謝長廷競選總部又有最新人事安排,初選期間力挺蘇貞昌的嘉義縣長陳明文,將會出任謝總部的組織部主任,負責謝長廷的選舉操盤任務。
腐敗案
泄密圖利
2008年10月28日嘉義縣長陳明文因為涉嫌泄漏民雄污水廠工程底標、圖利特定廠商,雖然獲得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嘉義地方法院28日再度召開聲押庭,傍晚做出最新裁決,陳明文和廠商賴文正都遭到收押禁見。民進黨針對此事件不再採取過去“尊重司法”及“起訴即停權”的態度,並聲援陳明文,也代表民進黨已經對檢調司法體系抱持不信任態度。
2008年10月,嘉義縣長陳明文因涉嫌泄漏底標案昨晚遭羈押,依規定被停職,由副縣長黃癸楠代理。
遭起訴
陳明文在擔任嘉義縣長期間,涉嫌泄露民雄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底價,圖利廠商五千多萬元(新台幣),嘉義地檢署偵查兩年多,2011年3月11日依貪污罪嫌起訴陳明文、前縣府水利局長陳殿寶及包商賴文正等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