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良

1993年任執業律師到現在,先後在市、省及全國性報刊、論文集發表法學論文三十多篇,並在江蘇大學進行過法制講座。 2005年,被聘為《當代中國法學名家律師團》律師。 1991年,他又寫文章認為“國營企業”名不符實,應當改稱為“國有企業”,後來被黨和國家採納。

1937年出生,江蘇揚州人。中共黨員。現任廣東深明德律師事務所律師。1945年至1948年,在私塾讀書;1949年輟學種田;1950年10月,到鎮江學徒當童工;1956年1月入伍當義務兵。曾任排長、團政治處宣傳幹事、師政治部新聞幹事等職。1969年3月復員到鎮江汽車製造廠當工人(1982年落實政策時改辦為轉業幹部)。曾任車間主任、政工科長、工會副主席、勞動服務公司經理、黨支部書記、廠志主編、鎮江汽車工業志主編等職。1990年起任街道法律工作者,同時參加法律大專的自學考試,1992年考取律師資格,同時獲得法律大專文憑。1993年任執業律師到現在,先後在市、省及全國性報刊、論文集發表法學論文三十多篇,並在江蘇大學進行過法制講座。2004年,深圳市專家聯合會授予其法學專家證書。2005年,被聘為《當代中國法學名家律師團》律師。2006年,被南方報業傳媒集團 南方網聘為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同年被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授予2001-2005年普法教育的先進工作者,發給榮譽證書。2007年,被中國學術發展科學研究院聘為客座教授。他一貫關心黨和國家大事,一切以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重,對各種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不管是誰,他都敢於以“五不怕”(不怕撤職、不怕開除、不怕離婚、不怕坐牢、不怕殺頭)的精神,挺身而出,據理力爭。1966年,他發現林彪提出的突出政治的五項原則,有歪曲、篡改毛澤東思想之嫌,他就在工程兵52師政治部全體幹部會議上,提出了批評和修改意見。1967年,他又公開寫稿寄給《解放軍報》,批判陳伯達大搞階級鬥爭擴大化的錯誤,他因此被批鬥和處理復員。1973年,他向毛主席寫了一封兩萬多字的信,從十個方面反映了黨內外存在的因極左思潮而造成的各種不良傾向,後來被批判為彭德懷式的反黨萬言書。1974年,他又寫了大字報批判江蘇省委和鎮江市委“深挖5.16運動”的錯誤及黃帥反對學外語和張鐵生交白卷的錯誤,結果被打成反革命,被宣布“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逮捕法辦”,關進看守所。在獄中,他又針對著名經濟學家薛暮橋的“產品價值決定於必要社會勞動量”的論斷,寫文章進行反駁,認為產品的價值是由原材料價格、生產成本、產品質量及技術含量、產品的使用價值、社會需求量等多種因素決定的。1980年8月21日的《工人日報》刊載了他寫的《公和私是辯證的統一》的論文,對“大公無私”的口號提出質疑。1991年,他又寫文章認為“國營企業”名不符實,應當改稱為“國有企業”,後來被黨和國家採納。他當律師以後,始終將伸張正義、維護法治放在首位,經常無償為弱勢群體維權。一位工人被燙傷,急需住院,工廠主不肯付費,他就用自己存摺作擔保,先送傷者住院,後申請勞動仲裁。從2004年10月6日至2006年7月14日,他自墊旅差費四萬多元,11次去貴州,4次去北京,無償為一萬多“三無農民”討公道。老百姓稱其是法律衛士、人民好律師,某報紙稱其是“平民律師”,某電視台為其做了“好律師陳宜良”的專題節目,有的當事人稱其是“當代施洋”、“活著的包青天”。
陳怡樞 研究員,1936年11月出生,江西省泰和縣人。1958年畢業於南京航空學院飛機設計專業。曾任設計員、專業組長、研究室主任、設計所技術副所長、副總設計師、型號總設計師、科學技術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現任中國直升機設計研究所研究員,江西航空學會常務理事,江西力學學會榮譽理事,江西科技館展品設計、研製常設專家組組長,復旦大學力學與工程科學系和南昌航空大學客座教授。先後研究設計了我國4個型號直升機,系我國直升機技術知名專家。1958年,大學畢業留校任教,並參加我國第一種強擊機的設計研製工作,獨立完成了技術難度很大的我國第一個全動尾翼的設計,得到總設計師、工程院院士陸孝彭同志的極高讚譽和評價。從此,決心一輩子做一個有所作為的飛機設計師,為我國航空事業竭盡全部精力,隨後,為了國家航空事業的需要離開學校,到設計所全身心地投入飛機設計工作。十年浩劫不久,提出了至2000年左右我國直升機系列發展規劃的建議。“八五”後期為實施航空工業“騰飛計畫”,相應起草了直升機技術發展政策的建議,進一步促進和推動了我國直升機產業和技術的發展。進入21世紀,為國家制定新世紀我國直升機發展規劃,又先後提出了我國軍、民用直升機“十五”發展綱要和2015年發展構想和長遠發展思路的建議。陳怡樞研究員在擔任型號總設計師期間,團結和帶領一批技術骨幹,攻克了一道道技術難點,在不到3年的時間就一次成功完成了研製任務和通過國家技術鑑定,連法國宇航公司專家都表示欽佩,認為在當時法宇航公司有些技術水平也沒達到,這么短時間研製出來也難以做到,經用戶使用驗證,完全達到了技術性能指標,成為我國一種最先進的技術裝備,處於當時國際同一先進水平。由於在發展我國直升機技術作出的突出貢獻,先後獲得了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總參謀部科技進步一等獎和航空工業部科技進步一等獎,並榮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由於長期從事社會、自然科學理論研究與實踐,以頑強的毅力和鍥而不捨的精神,撰寫和發表了大量具有理論指導和實際套用價值的文著,業績顯著,其中撰寫的論文《新世紀中國通用直升機的發展》、《展望21世紀直升機技術的新進展》、《中國直升機產業發展之路》、《西部大開發——我國民用直升機發展的機遇與挑戰》、《21世紀的直升機技術》、《加快我國無人直升機的發展》等論文,是近年發表大量文著的一部分,並分別選入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紀、新機遇、新挑戰——知識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西部大開發、科教先行與可持續發展》、《加入WTO和中國科技與可持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國科技工作者的歷史責任》學術文集;中國航空學會出版的《面向新世紀的中國航空》、《尖兵之翼》論文集和歷屆《中國直升機年會》學術論文集,並多次獲得中國航空學會評選的優秀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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