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敵罪行
“七七事變“後,名拉隊伍抗日,實幹土匪之事,1938年被抗日隊伍收俘,表示堅決抗日。1939年4月,中共沛滕邊辦事處建立,組建抗日突擊隊,陳士俊任大隊長,為抗日做工作。1940年6月,沛,滕等縣國民黨背信棄義,組織頑軍圍攻湖區中共政權和武裝。1940年11月西撤時,陳士俊帶領第二連隊叛變,1941年初殺害中共黨員張德本,迫害抗日家屬。1945年10月陳士俊任滕縣警察局長,兩次來夏鎮製造白色恐怖。1946年1月任滕縣保全大隊長。1946年11月,與國民黨還鄉團合編自衛大隊。不斷偷襲中共地方政權武裝,派特務暗殺中共幹部和進步人士。1947年2月,陳士俊帶所部進駐滕縣城,殺害中共幹部,黨員,民眾。
懲處
1949年5月,上海解放,陳士俊被捕歸案。1950年頑敵陳士俊被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