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林業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幹警陳凱執法不規範問題。2017年12月,陳凱在處理交通事故中,未佩戴執法記錄儀、也未留存酒精呼吸檢測的視頻影像,工作粗枝大葉,將事故發生時間填錯,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陳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