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重慶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
陳伯禮,男,1965年出生於遼寧蓋州,漢族,九三學社社員,1997年畢業於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獲法學博士學位,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會訪問學者。現為重慶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理學會理事,重慶市政協委員,重慶市憲法與行政法學科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重慶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科學術帶頭人,長期從事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在《法學研究》、《法商研究》、《現代法學》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0多篇,出版學術專著3部,主編、參編教材3部。曾獲省部級優秀社科成果二等獎2次,三等獎1次,獲瀋陽市五四獎章、瀋陽市十大傑出青年知識分子和瀋陽市優秀教師稱號,併入選遼寧省中青年骨幹教師和新世紀遼寧社科優秀理論人才培養工程。
訪學經歷
2004年4-6月,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2010年6-9月,(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學所訪問學者。
主要學術論文
1.法理學研究評述,《法學研究》1995年第1期;
2.論公民素質與立法,《現代法學》1996年第1期(新華文摘摘登);
3.美國在立法過程中對利益集團的控制:理論假設與法律規制,《環球法律評論》1996年第5期;
4.審慎而機動的立法:法治社會的基礎要件,《遼寧教育學院學報》1996年第4期;
5.論立法與法治,載於《依法治國論》(李龍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6.有關授權立法的兩個問題,《瀋陽師範大學學報》1997年第1期(高校文科學報文摘轉載);
7.授權立法位階探討,《現代法學》1999年第6期;
8.被授權機關問題研究,《瀋陽師範大學學報》1999年第6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轉載);
9.論立法機關對授權立法的監督控制,《法商研究》2000年第1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轉載);
10.授權立法應展現其創新的本質屬性,《海南人大》2004年第2期;
11.論民事習慣在我國民法典中的角色定位,《學術論壇》2005年第4期;
12.從法社會學角度看繼受過程中的中國法治,《重慶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年第5期;
13.民族地方立法研究三題,《貴州民族研究》2005年第5期;
14.網路犯罪的特徵與管轄權辨析,《人民檢察》2005年第22期;
15.檢察民主研究,《行政與法》2005年第12期;
16.學生傷害事故中學校民事責任分析,《重慶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年第6期;
17.議員免責制度研究,《江蘇社會科學》2005年第6期;
18.立法民主:概念與根據,《河北法學》2006年第1期(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文摘轉載);
19.我國人大代表提名制度缺陷分析,《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7年第3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轉載);
20.公益徵收三論,《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7年第5期;
21.立法學視野下的民族變通規定問題探析,《滿族研究》2007年第3期;
22. 不動產徵收制度之建構邏輯與運作機理,載《不動產徵收法律制度縱論》,中國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23.國家侵權之精神損害賠償假設,《重慶大學學報》(社科版)2009年第2期。
24. 網路表達的民主考量,《現代法學》2009年第4期。
主要學術著作
1.《中國立法的基本理論和制度》,中國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合著);
2.《憲法學》,遼海出版社1999年版;
3.《授權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4.《契約訂立技巧與契約範本》,遼寧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合著1);
5.《美國公立學校聘任中的法律問題》,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合著1);
6.《立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合著)。
科研獲獎
1.論公民素質與立法,獲遼寧省教育廳優秀論文獎(三等);
2.授權立法研究,獲遼寧省優秀社科成果二等獎;
3.論權力機關對授權立法的監督控制,獲遼寧省優秀社科成果二等獎;
4.勞動契約中存在的法律問題,獲瀋陽市優秀社會調查成果一等獎。
完成和在研項目情況
1.授權立法問題研究,遼寧省教育廳重點項目(完成);
2.遼寧省社會保障立法研究,遼寧省教育廳重點項目(完成);
3.人大對審判權監督問題研究,遼寧省社科基金項目(完成);
4.立法民主——民主執政之基礎,重慶市社科基金項目(完成);
5.三峽移民房屋拆遷法律問題研究,重慶市軟科學項目(完成);
6.地震災害醫療轉移救助機制研究,衛生部項目(完成);
7. 議會制度,福特基金會項目“中國法制與社會主義憲政改革”子項目。
8. 重慶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查登記辦法(修訂)草案及說明,重慶市法制辦項目(在研)。
9.人民法院工作指導思想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最高人民法院重點研究項目(在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