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評條件
1、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指導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工作;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三個至上”的原則;堅持法學基礎理論研究與套用法學研究相結合。
2、在法學理論研究方面有獨到見解和創新意識,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學風嚴謹、品行端正、工作業績突出,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我省法學研究做出較大貢獻。
3、2007年-2009年期間出版的獨立專著或擔任主編的專著個人文章占三分之一以上;在省級以上公開刊物發表的論文最少2篇。
4、年齡在45周歲以內(含45周歲 ,1964年以後出生)。
在省內法律院校(系),法學研究部門從事法學教育、法學研究的人員,本人是法學會的會員。
評選機構
評選活動由省委政法委、省社科聯、省法學會聯合成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法學會研究部,具體負責評選組織工作。
評選程式
評選活動分為申報、推薦;資格審查;初評;終評。
(一)申報、推薦。“陝西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由各所在單位推薦。
(二)資格審查。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查參評候選人資格。
(三)初評。審查合格後,由陝西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進行初評。
(四)對進入複評的候選人,由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評選工作在評選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評選安排
(一)參評的“優秀中青年法學家”必須填報候選人審批表一式二份;候選人身份證複印件;候選人發表的代表作論文2篇和代表作學術專著1部。
(二)有關單位在推薦參評人員時,必須實事求是,堅持評選標準。
(三)對“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的評選,除了法學研究方面成績突出外,還注重法學實踐成績,獲得何種獎項要提供證件證明。
獎勵辦法
對榮獲“陝西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的人員,在陝西省法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由三家單位共同進行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歷屆陝西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
第三屆陝西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劉丹冰 西北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王政勛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院長、教授。
歐陽華 武警工程學院法學教研室主任、教授。
胡德勝 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研究所副所長、教授
張 翔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舒洪水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研究專長:刑法學。
許 志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曾 加 西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李少偉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教授
楊麗珍 西北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