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額存款

限額存款是實行預算撥款的建設單位,從上級撥入存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撥款戶內的撥款限額。它和銀行存款的主要區別是:(1)限額存款是撥款指標,是建設單位可以從撥款戶內支用各種建設款項的最高額度,不是貨幣資金; 銀行存款是存在銀行存款戶里的貨幣資金。(2) 限額存款是上級核定撥款指標,上級可以根據資金調度的需要收回或調高撥款限額; 銀行存款則上級一般無權收回。(3) 限額存款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基本建設計畫和財務收支計畫規定的項目辦理,銀行存款一般只要符合國家規定就可支出。(4)年終時,限額存款結餘須按財政部門規定,全部註銷或者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 銀行存款一般都可以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為了核算從上級撥入存在建設銀行撥款戶內的撥款限額,應設定“限額存款”帳戶。

核算

設定“限額存款”科目,核算建設單位從上級撥入存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撥款帳戶內的基本建設撥款限額。

①收到上級撥人的撥款限額。

借:“限額存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

退回和年終結算註銷的撥款限額,用紅字作同樣分錄;

支用撥款限額,借記各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②建設單位應設定“限額存款日記帳”,根據撥款限額通知,以及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進行登記。在建設銀行同時開設幾個帳戶的建設單位,應按各撥款戶分別設定日記帳;

③有預收下年度預算撥款的建沒單位,應設定“預收下年度限額存款日記帳”單獨進行核算,並將年末餘額乾下年年初建立新帳時,轉入下年度的“限額存款日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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