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完善扶貧開發戰略和政策體系,強化對扶貧開發工作的巨觀調控與組織協調職責。
(二)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盟移民搬遷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盟委、行署有關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盟扶貧開發和移民搬遷工作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和移民搬遷項目的規劃、論證、篩選、審核上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扶貧資金的使用,對扶貧資金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管理有關扶貧項目;參與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盟扶貧開發資金項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措施辦法。
(三)擬訂和調整全盟農牧區貧困人口的扶貧標準,制定和調整全盟扶貧工作重點地區的數量、範圍。
(四)負責組織協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有關扶貧工作方面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及橫向經濟協調;負責外資扶貧項目的引進、管理和督查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盟扶貧開發統計與監測工作。
(六)承辦盟行政公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盟扶貧開發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會務、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監察與社會扶貧科
負責擬訂全盟扶貧開發和移民搬遷工作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開展貧困監測統計、建檔立卡工作,研究提出各類扶貧資金項目的安排計畫;參與擬訂和組織實施扶貧開發資金項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措施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社會扶貧工作。
(三)項目管理科
負責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和扶貧基金項目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和扶貧基金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到戶貸款貼息扶貧項目和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
(四)移民扶貧開發科
負責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移民扶貧開發和勞動力轉移培訓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移民扶貧開發項目和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扶貧項目和外資扶貧項目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
盟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1正1副),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另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