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教育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教育改革發展的目標和任務,並協調指導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負責全州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負責州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監督全州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國(境)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執行。
四、負責全州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和協調,推進全州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州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指導、協調全州民辦教育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藏區“9+3”免費中等職業教育。
五、指導民族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和協調“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工作。組織實施異地藏漢雙語國中教學,統籌規劃和指導民族寄宿制標準(規範)化建設和雙語教學發展規劃,指導民族寄宿制和雙語教學的管理以及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六、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州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和教科研成果的套用和推廣。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建設、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後勤工作,組織審定教材和教學用書及資料,負責州直屬教育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及監管工作。
七、綜合指導全州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教育執法,督導、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八、指導全州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直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
九、主管全州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並指導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推薦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州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和統戰工作。
十、主管全州國家通用語言推廣、文字規範、國語師資培訓和本地民族語言文字教學工作。
十一、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壩州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4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組長1名;州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州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招辦副主任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