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任務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對全市文化市場進行巨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展規劃和管理措施;
3、受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委託,依法行使文化市場管理職權;依法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
5、依法監督、管理各種文化經營活動,查處違法行為,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6、對文化經營活動從業人員進行監督、指導和培訓;
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勒泰市市文化市場稽查大隊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名。
2、對全市文化市場進行巨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展規劃和管理措施; 3、受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委託,依法行使文化市場管理職權;依法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 6、對文化經營活動從業人員進行監督、指導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