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糧食局

(一)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和糧食直補與儲備糧訂單收購掛鈎的收儲安排、動用市儲備糧的建議,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建議。 (三)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品質測報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糧食收購資格行政許可的審批和管理。 (六)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市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指導推進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協調全市糧食倉儲、加工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修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和糧食直補與儲備糧訂單收購掛鈎的收儲安排、動用市儲備糧的建議,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建議。
(二)擬訂糧食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實施糧食應急保障供應,負責協調部隊、災區、庫區、缺糧地區和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等政策性糧食供應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
(三)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品質測報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糧食收購資格行政許可的審批和管理。
(四)負責對全市違反糧食政策法規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協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糧油市場的監督管理,協同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糧油質量標準的管理,協助金融、財政部門管理和使用糧食風險基金,實施“放心糧油”工程。
(五)負責管理全市儲備糧,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全市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全市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全市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六)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市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指導推進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協調全市糧食倉儲、加工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修工作。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區東興大道“啟明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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