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關於印發阜陽市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方案的通知

(一)建立打擊傳銷互動機制。 (三)建立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機制。 縣(市、區)、開發區打擊傳銷辦公室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加強對試點社區(村)的指導。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阜陽市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阜陽市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方案
為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建立完善打擊和防範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建設和諧平安阜陽為出發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武器,按照市委、市政府對打擊傳銷工作“全市統一領導、縣市區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總體要求,本著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開展傳銷活動的綜合治理,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在全市各社區(村)大力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互動機制,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嚴肅懲處頭目的信息反饋機制,職責明確、責任追究到位的責任機制,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等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傳銷活動,教育廣大民眾提高認識,群防群治,徹底剷除傳銷活動生存土壤。
三、工作方法
推行“五個一”機制,即派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平台、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實現社區(村)無傳銷組織、無傳銷網路、無傳銷人員的目標。
(一)建立打擊傳銷互動機制。以派發一張聯繫卡為內容,建立打擊傳銷的民眾、社區、職能部門之間的互動機制。要將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居(村)委會打擊傳銷的舉報電話和聯繫方式告知每個居(村)民,形成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民眾及時反饋社區內的傳銷情況,基層組織迅速掌握轄區內傳銷工作動態,使各基層執法單位能迅速出動,把傳銷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建立打擊傳銷信息機制。各社區(村)要以出租房屋和暫住人口管理為重點,建立集線索收集和指揮協調為一體的綜合信息台。將社區(村)內的出租屋、賓館、飯店、公眾聚集場所、常住人員、外來人員的基本信息登記造冊,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工商所和派出所、社區居(村)委會、出租房屋戶構成的四級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網路的作用。社區(村)要實現對出租房屋的“兩清楚”和暫住人口“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數,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況;知道是什麼人、在乾什麼事、有什麼資金來源、主要有什麼活動。基層執法部門要通過信息平台及時掌握線索,迅速排查,搗毀傳銷窩點,清理傳銷人員,抓捕傳銷頭目及骨幹分子。
(三)建立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機制。各社區(村)要印發“給民眾一封公開信”,加強對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出租房屋戶的宣傳教育工作。公開信要著重宣傳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特別是政府打擊傳銷的決心和相關法律政策。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海報、懸掛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切實做好打擊傳銷宣傳進社區(村)活動。要利用典型案例向民眾介紹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的詐欺手法、操作方式及參與後果,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欺本質,使轄區內民眾能深入了解傳銷的危害,自覺遠離傳銷,主動舉報傳銷,不為傳銷活動提供培訓、住宿等便利條件。
(四)建立責任明確和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責任機制。按照中央綜治辦、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關於做好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工作的意見》(綜治辦〔2007〕69號)的精神,各縣市區和開發區要認真落實,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屬地管理責任制度,縣市區、開發區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之間,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居(村)委會之間,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之間,工商局(分局)和工商所之間都要簽訂“創建無傳銷社區(村)”責任書,責任書要以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為目標,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把打擊傳銷工作列入各級政府年度工作目標,對完不成責任目標的,實施責任追究,確保“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有效開展。
(五)建立打擊傳銷的監管及打擊機制。各街道辦(鄉、鎮)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充分發揮宣傳教育作用,通過宣傳教育,發動民眾廣泛參與;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加強對傳銷的監控預警。各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措施到位、形成合力,確保政令暢通,在社區(村)建立縱到底、橫到邊的立體監管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路。
四、實施步驟
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為試點階段(2008年5―7月份)。以潁州區蓮池社區、潁泉區東關外回族社區為全市試點社區,各縣(市、區)、開發區在轄區內選擇1―2個社區(村)作為試點。縣(市、區)、開發區打擊傳銷辦公室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加強對試點社區(村)的指導。
第二階段全面推廣階段(2008年8―11月份)。潁東區、潁泉區、潁東區、開發區、太和縣等地區都要全面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2008年12月份)。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從成員單位中抽調人員成立檢查組,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創建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是潁州區、潁泉區、潁東區、開發區及太和縣,對不開展或不積極支持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縣(市、區)、開發區,要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創建無傳銷社區(村)領導小組,落實責任,紮實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
(二)精心組織,積極推進。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邊試點、邊完善、邊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做好準備工作,分工負責,定崗定人,把“五個一”工作落到實處。各縣(市、區)、開發區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督促指導,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對傳銷活動嚴重的社區(村)實行包乾定點,督促指導,積極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開展。
(三)部門配合,形成合力。“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是一項社會工程,工商、公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紮實做好相關工作,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具體分工,積極參與,大力配合,建立上下指揮通暢、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揮協作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及時反饋,交流經驗。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要於7月5日前向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試點社區創建工作開展情況,11月25日前上報創建工作全面開展情況及檢查驗收自查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市打傳辦要總結推廣各地的經驗做法,促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迅速開展。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